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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第十期(总第10期)
稿源: 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01-03 15:10:23

  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王仁洲副市长对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

提出“五个抓”要求

  12月20日上午,王仁洲副市长专门听取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市小城镇整治办主任郑世海、副主任夏海明以及各专项行动组组长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市小城镇整治办副主任夏海明汇报了近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作了补充汇报。对前阶段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王仁洲副市长表示满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自省、市动员部署以来,各组各地迅速行动,工作很认真、很努力,理清了工作思路,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阶段目标,研究了保障措施,强化了指导服务,整体工作开局好、起步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王仁洲副市长指出,当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存在着各地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与相关专项行动结合不够紧密、抓典型抓重点抓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希望市整治办进一步对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五个抓”:一是要抓面上。各地的动员大会要抓紧开,机构要设立好,规划要编制好;各地与各专项行动组都要尽快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要抓内容。每个专项行动组都要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既要完成好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又要设定几项符合宁波实际的自选动作,打造宁波亮点特色。三是要抓结合。如低小散整治要与“腾龙换鸟”等工作相结合,互促共推、同步落实。整个整治行动要与治危拆违、“五水共治”等专项行动相结合,提升整治效率。四是要抓理念。一定要突出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通过大力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五是要抓声势。通过挖掘好的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教育引导市民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不断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从而实现乡容镇貌与人的素质“双促进、双提升”。

我市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道乱占”治理

暨穿小城镇公路“道乱占”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部署会

  12月19日下午,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道乱占”治理暨穿小城镇公路“道乱占”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在市交通委举行。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领导,各区县(市)、管委会“道乱占”专项治理以及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客管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整治办“道乱占”治理专项组副组长汤红艳出席并作讲话。

  根据“道乱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自2016年底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112个乡镇(街道)内消除小城镇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的各种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建筑、乱竖牌等“六乱”现象,提升道路通行环境,实现小城镇道路的“畅通、安全、舒适、美观”。其中,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先行在各小城镇穿镇公路上开展“道乱占”百日攻坚行动,通过示范引领,推进“道乱占”整治深入开展。

  会上,市交通委副主任徐国光强调,“道乱占”治理专项工作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居民交通出行品质的必然要求,要真刀真枪、实干巧干,实现路容路貌大改善、城乡品质大提升。各地要切实扛起责任、勇于担当破难,出实招,使实力,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道乱占”治理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