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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深改组出了什么招?
稿源: 中国日报网   2016-09-27 10:48: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深改很有感 【专题】治国理政1000天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繁多的改革领域和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深改组成立1000天来,在这个方面相继推出了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就开宗明义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硬招:扎紧制度笼子

  深改小组成立以来,全社会都在关注着、期待着从严治党的进程。17份涉及反腐和党建的文件,已经成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后盾。近三年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一系列法规制度陆续出台。

  在从严治党的改革中,党建和纪检的体制改革一直在进行。中纪委加强了派驻机构建设;省区市和中管企业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得到了规范;而对于举报职务犯罪的人,深改小组也专门制定了奖励和保护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去监督。领导干部的子女或者配偶已经出国的“裸官”,不得再列为考察对象提拔。

  打铁还需自身硬。深改小组成立1000天,制度反腐的笼子越扎越紧,人们对改革的期待,也越来越浓。

  高招:抓住关键少数

  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

  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毋庸讳言,尽管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但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案件依然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无视自己的重要责任,触碰法律红线,逾越法律底线,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针对这种现象,《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制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对促进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具有制度性意义。

  妙招:规范干部家风

  除了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外,深改组还把视野投向领导干部的“身边人”。

  为此,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同样,2016年4月18日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

  深改组通过的这些文件使得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完善。通过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真正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到位,让政治规矩切切实实地起作用。

  实招: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从2015年巡视的情况看,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团伙伙。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此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链条性腐败等行为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究其原因在于弱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或者根本就没有坚持党的领导。

  在2014年3月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加大反腐力度,加快形成有效制约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已是刻不容缓。

  改革有所需,深改组就有所应。2015年6月5日,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根据文件要求,“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新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呼之欲出。新的监督体系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都将是监督重点。(张岩)

编辑: 陈奉凤

从严治党,深改组出了什么招?

稿源: 中国日报网 2016-09-27 10:48:00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繁多的改革领域和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深改组成立1000天来,在这个方面相继推出了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就开宗明义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硬招:扎紧制度笼子

  深改小组成立以来,全社会都在关注着、期待着从严治党的进程。17份涉及反腐和党建的文件,已经成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后盾。近三年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一系列法规制度陆续出台。

  在从严治党的改革中,党建和纪检的体制改革一直在进行。中纪委加强了派驻机构建设;省区市和中管企业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得到了规范;而对于举报职务犯罪的人,深改小组也专门制定了奖励和保护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去监督。领导干部的子女或者配偶已经出国的“裸官”,不得再列为考察对象提拔。

  打铁还需自身硬。深改小组成立1000天,制度反腐的笼子越扎越紧,人们对改革的期待,也越来越浓。

  高招:抓住关键少数

  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

  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毋庸讳言,尽管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但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案件依然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无视自己的重要责任,触碰法律红线,逾越法律底线,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针对这种现象,《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制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对促进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具有制度性意义。

  妙招:规范干部家风

  除了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外,深改组还把视野投向领导干部的“身边人”。

  为此,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同样,2016年4月18日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

  深改组通过的这些文件使得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完善。通过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真正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到位,让政治规矩切切实实地起作用。

  实招: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从2015年巡视的情况看,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团伙伙。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此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链条性腐败等行为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究其原因在于弱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或者根本就没有坚持党的领导。

  在2014年3月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加大反腐力度,加快形成有效制约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已是刻不容缓。

  改革有所需,深改组就有所应。2015年6月5日,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根据文件要求,“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新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呼之欲出。新的监督体系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都将是监督重点。(张岩)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