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水环境质量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省级交接断面达标率100%,市控断面功能区水质优良率保持在75%以上。宁海县作为宁波市的“大水缸”,依靠生态优势,着力通过“控源头、查污源、重生态、零容忍、集众志”五项措施,全力助推宁海县水环境保护工作。
一、控源头退养禽畜清理水质。一是明确总体纲领。对全县2457家畜禽养殖场统一登记、分类造册,并逐类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范围和治理措施,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关、停、转、迁”方式,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二是做好“堵”字文章。将处于禁养区、35条县级河道两岸100米范围内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列入重点关停对象,目前已关停畜禽养殖场821家,减少生猪存栏4.2万头,减少家禽46.05万羽,拆除栏舍面积32.37万平方米。三是做好“疏”字文章。配套建立1000余亩猕猴桃、花木、毛竹基地进行生态消纳,通过生猪排泄物干湿分离、专业公司集中收集、沼液化处理、制成有机肥料等资源化利用,杜绝畜禽排泄物乱倒乱排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查污源关停涉水违规企业。一是加大整治重点涉污领域。继续推进造纸、食品、化工、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在整治工作,完成一批涉水污染企业的整治任务。重点加大对县域东部食品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共投入治理资金800余万元对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并实行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对涉污企业采取“一查到底”。2014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344个,改造提升电镀生产线51条,“关、停、并、转”铸钢、造纸、铝氧化等高污染企业48家,从而有效遏制水质污染。三是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对新扩改建的水污染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要求,为水源保护把好一级控制关,从严控制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项目,新建项目一律否决,涉及投资金额1.2亿元;扩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做到增产不增污。
三、重生态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一是加大水源地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35元,建成生态公益林10万亩,通过禁伐管理、资金补偿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库区森林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增加了农民收入,初步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农利益双赢目标;基本形成了有效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二是因势利导调整水源地产业结构。针对农业生产污染,主要由库区农村,在自我调整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和鼓励农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山区高山蔬菜,将现有的农田改造为无公害蔬菜基地、经济林和果林;提倡并教育农民科学种地、科学施肥,减少化肥用量。
四、零容忍深化机制加强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各级“河长制”。积极推行“库长制”、“湖长制”、“池长制”,做到30平方米以上的水域都有人管、有人抓,彻底消灭治水死角和盲点。二是创新推行“阳光化”督查机制。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志愿者组成的民间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日常抽查、暗访、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大治水工作的督查和曝光力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构建“对照式”考核机制。事前通过实地录音录像掌握第一手资料,事中通过彩色图表图片反映工作实效,促使各地纵向作比较、横向找差距,在自我加压、争创先进中加速工作进程。四是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在原有的15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1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22个乡镇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监测、6个入海口断面的基础上,增加了35条重点河道及46条乡镇“三河”监测断面的设置,不断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并按各监测点位的功能设定,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工作,为水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五、集众志全民治水形成合力。一是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由县主要领导挂帅,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全面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行党员治水区域责任制,选派年轻干部到治水一线挂职锻炼。二是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通过“走亲连心”、“村企结对”、“返乡援建”等形式,提高企业、群众以及12万在外宁海人的参与度,形成“治水为大家、治水靠大家”的浓厚氛围。目前,全县社会面各项捐款达到1.57亿元。三是发挥“全民治水,全民受益”效益。“进一步深化“五水共治”工作,提升全民治水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五水共治”行动的要求,在各村村规民约修订中,将“五水共治”内容写入村规民约,真正让群众成为治水的宣传者、实践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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