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打造一批风景线、精品村
三年内,宁波将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江南水乡韵味、浙东民俗风情的风景线、精品村,加快建设环境美、经济美、人文美、和谐美的美丽乡村。
每年筛选确定重点培育风景线10条,每条建设期为2年,市政府以奖代补予以资金补助。
每年培育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乡镇10个,建设期为2年,市政府以奖代补予以资金补助。
重点培育建设三种类型精品村:历史文化保护型村庄、山水资源开发型村庄、人口集中集聚型村庄。全市每年筛选确定培育10个村,市政府以奖代补予以资金补助。继续实施“16+3”地区村庄整治提升政策,每年完成村庄整治60个左右。
到2017年,力争建成农家客栈(民宿)集中村10个以上。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发展一批电子商务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