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聚焦重点,凝心聚力,攻坚破难,依托“五大创新”打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脉”。
一、创新筹资方式,破解资金难题。江北区确立了“财政投入、结对帮扶、社会参与”的筹资模式。一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区政府先期安排40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对按时完成、质量过硬、接户率80%以上的项目再给予建设费用20%的补助,补助总金额比例为区、镇(街道)1:1。二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制订“结对共建”实施方案,在全区内开展“五水共治”重点村专项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经济发达街道与经济薄弱街道(镇)的项目村间“结对共建”,形成资金支持。目前共落实妙山村、三联村等结对村43个;同时,发动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通过捐助、认建的形式,投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积极争取社会资本。积极倡导民间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农污治理。至今全区已募集的325.7万元“治水专款”已汇至农水等相关单位,交由其统筹使用。此外,慈城镇3批13个村争取到了世行贷款项目,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二、创新考核办法,强化一线治水。深化责任制度,强化基层主体意识,推出考评细则,调动基层治水热情。一是加快进度,扩大考核权重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当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和区委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在考核中赋予更多的分值权重。同时建立进度通报制度,将月进度表上墙,按月通报,营造加快推进建设的浓郁氛围。若项目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由区纪委约谈项目单位分管领导。二是转变理念,实行治污“三挂钩”。出台《江北区提升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奖励办法》,以评代考,以奖代补,把提升农村环境治理与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紧密结合起来,逐步转变基层固有的“重发展轻环境”的管理理念。将考评结果与村庄日常管理经费奖励、各类评先评优、建设项目安排“三挂钩”,激发基层治水自觉性。三是制定村规,调动村民积极性。全区所有行政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关于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确定村民在环境治理维护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奖惩措施,有力地调动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三、创新处理工艺,鼓励技术革新。一方面是因村制宜分类处理工艺。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合理的收集、处理方式。如赵家、勤丰村等距城区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采取接户纳管方式处理;偏远、分散、难以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村庄则采用自建污水处理终端的分散式处理。自建终端的处理模式中,由于各村条件不同,又选择不同的处理工艺。如塘民、上沈村等污水处理量小、可利用土地较多的村庄采用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畈里塘、洪家村等经济条件较好、可利用土地较少的村庄采用膜处理工艺。另一方面是发挥本土企业技术优势。江北区鼓励企业特别是本土企业积极投入治水。得知甬江街道辖区内的宁波南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有意将高铁真空井技术运用于农污治理,区政府大力支持,在畈里塘村展开试点。
四、创新监管模式,打造“四级联动”。为保证工程质量,江北区创新项目质量监管,通过“力量联动、问题联查、困难联解”,构建区、街道、村和社会力量四级联动的质量管理体系。一是专业监理。由街道(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各个项目的现场监理,强化专业工程监理,严格按照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全方位开展工程监理业务,严把质量关。二是政府监管。街道(镇)认真履行业主职能,农办部门负责项目协调,城建办负责技术监管,双方协作,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按照项目落实到人的要求,每个项目确定一个监管员,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质量及货材质量的监管。区农村生活污水办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协调作用,主动了解项目进展,介入项目推进。三是村民监督。将专业监管和民间监督有机结合,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工程监督,每村选择2-3名责任心强、熟悉相关业务的村民担任村级监督员,协调、监督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五、创新管护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三分建设、七分管护”,完善的运行维护才能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方面交出产权,村庄做主。治污设施建成后,江北区明确将产权交由村接管,施工单位先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18个月的保质运行,各村选定负责治污设施日常管理和养护的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参与试运行工作,并接受施工单位进行的业务培训,在试运行结束后投入正式的运行维护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激发各村的主人翁意识,让村民更有“获得感”。另一方面设立经费,建立长效。专门设立区、街道(镇)两级运行维护补助经费,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与考核和补助资金挂钩,以形成有效的运行维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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