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境内1800多条大小河流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基础上,慈溪市以制度落地、制度执行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探索、创新完善“河长制”管理办法,确保河长真管河、管河出实效。
一、河长督河,强化“河长制”执行力度。一是河长“知河”。全市34条市级河道分别由34名市领导担任河长,并全面实行“一张地图、一本台帐、一张公示牌、一套整治方案、一个电子信息系统”、“一个检测点”的“六个一”管理办法,确保河长全面了解河道详情。二是河长“领办”。调整督查督办方式,在原治水办督查基础上,今年新增加河长领衔督办制度,对34条市级“河长”河道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治水办通过“抄报单”形式报送给担任河长的市领导,由市领导领衔督办。目前已发出“河长督办单”5件。三是河长“对账”。每月对市级“河长”河道巡河次数、河道疏浚、沿岸企业整治、拆违面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等8项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统计报表,并书面报送河长及河长单位,使河长能够及时对河道治理进度实行对账。
二、水边问河,深化“河长制”基层管理。一是镇村河长倒逼治河。“五水共治”第二年,治水重点从集中治理向长效巩固转变,慈溪市“河长制”管理重心也由市级河长向镇、村级河长转移,通过“一河一策”覆盖至镇级河道、公示牌覆盖至村级河道,对34条市级“河长”河道主要支流及重点河段的镇、村级河长实行精细化管理,倒逼镇、村两级河长治水护河。二是班子成员水边问河。以镇(街道)班子成员为对象,探索实施“江畔考河长”制度,在巡河过程中对镇级河长“‘一河一策’方案及进度”、“保洁员、监督员情况”、“水质有无达标及原因”等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结果与该名班子成员的年度个人考核及镇(街道)绩效考核成绩相挂钩。原则上每月实行一次“水边问河”,每次抽查2名镇(街道)班子成员,今年来已组织抽查4次共考核98人。三是村级河长因地护河。在市对镇实行“水边问河”基础上,各镇(街道)因地制宜强化村级河长管理,如该市横河镇实施村级“协理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三员”治水模式,今年一季度村干部巡河30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56个;如附海镇探索实施农村“河长制”河道督导考评机制,今年来已评选产生“星级河道”7条、优秀河长9人,整改问题15个。
三、义务管河,夯实“河长制”全民基础。一是“河”事全民共管。试点河道义务监督员制度,镇级“河长”河道每200—300米配备1名义务监督员,其成员以党员和退休干部为主,并积极吸纳企事业单位门卫、沿河小店主等群体。自今年义务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目前已发展监督员3600名,阻止沿河垃圾倾倒460起,协助查获非法电网捕鱼案件40起,发现企业排污2家。二是“河”情上下畅通。政府出面对义务监督员进行上岗培训,并出资发放巡河袖标,制作标有24小时举报电话的“河”情联系卡。巡河中一旦发现问题,义务监督员及时向当地水治办或河长反馈,对于企业排污等重要线索一经核实给予2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畅通河道巡查情况收集反馈渠道。三是“河”污企业认领。加强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水环境监管力度,对轻微排污、疑似排污及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明确认定排污的企业,采取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双管模式”,按照“谁污染,谁认捐”原则,引导企业认捐、认领污染河道。今年来已有4家轻微排污企业主动认领污染河道,并返聘成为河道义务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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