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结合新区生态环境特点,将新区陆域国土空间划分为六类环境功能区,落实分区管控措施,制定分区负面清单。包括自然生态红线区:面积44.6km2,占陆域面积18.2%;生态功能保障区:面积58.0km2,占陆域面积23.7%;农产品环境保障区:面积41.8km2,占陆域面积17.1%;人居环境保障区:面积54.6km2,占陆域面积22.3%;环境优化准入区:面积32.3km2,占陆域面积13.2%;环境重点准入区:面积14.4km2,占陆域面积5.9%。下一步,经发局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区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