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泽明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这一法治的生命线,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司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