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俗称“小电驴”)因其价格亲民、骑行简单、方便又灵活等特点,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不过,“小电驴”随意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时常发生的违法行为,给驾驶者和他人埋下了安全隐患。市民建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地方立法,你怎么看?
代表委员声音——
市民建集体提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地方立法
“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长期以来没有真正得到实施执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时速普遍高于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摩托化”趋势严重。同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根据交通部门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中40%左右是由电动自行车引起,而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中大部份是因驾驶人违章而造成。”提案中提到,电动自行车超标、驾驶无序、交通事故频发等现象已成为妨害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痼疾。
“按照现行法律,电动自行车被列入非机动车范围,交警难以对严重违章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予以必要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被迫向被视作“弱势群体”的电动自行车方作出让步,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违章行为。
提案中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宁波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通过地方立法,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上牌、路面执法等管理环节作出具体规定。
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分阶段实施限制或纳入机动车管理;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进行交通法规培训,并对电动车的酒驾、超速、闯红灯、乱变道、载人载物、擅自改装、无证无牌等行为的认定和罚则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第三者保险制度。
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实行电动自行车违章记录制度,把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纳入路面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大处罚力度,查处无牌无证、超速、骑车带人、挤占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其交通行为。建议交警部门完善处置电动车事故的工作程序,逐步扭转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视作弱势一方的处理倾向,并与事故后续可能的司法审判做好衔接。
网友:遵守交规各行其道
“最严电瓶车交规”派:
@甬说:日常电瓶车超载超速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开车的人缺少安全意识,图省事,二是人云亦云。支持建立相关法规,让车辆各行其道,保持路面秩序。比起那些年的“中国式过马路”如今不也较为少见了吗?
@NB00311: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罚两百,再建立黑名单制度。
@銀潔習習:支持,要严惩电瓶车主违法行为!
@就是这样的小飞哥:主要是不遵守交规的逆向行驶,及在快车道行驶电动车问题特别严重。还有就是买菜的,送货的,快递的,同城送水果的,都是非常非常的危险。最大问题是抢时间乱开,同时不遵守交规!!!
电瓶车“诉苦”派:
@NB00311:汽车路边随意停车要狠抓,这个也是在逼电动车走机动车道。
@阿拉米酒:电瓶车再不好是自己被撞死,机动车都是撞死人的,我怎么挺同情电瓶车的。电瓶车加牌照限速是可以,那小汽车撞死人这么严重是不是也要限制在20码以内呢?
@尹伊羣:道路建设根本不重视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窄凹凸不平,怎么骑车?
新闻背景
这名男子超载行驶,视线被遮挡。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2014年上半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74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8.46%。其中绝大多数车祸是因为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占道行驶而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