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2014年度“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甬治水办〔2015〕1号)要求,经由各县(市、区)治水办和市级各部门评选推荐和市治水办审核,拟确定余姚市人民政府低塘街道办事处等58个集体为2014年度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陈国强等106名同志为2014年度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1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反映公示对象“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以实名反映。
电话:87187949,传真:87187200。
附件:拟表彰宁波市2014年度“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
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