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推敲”
2011年7月4日,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者柳立国为首,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和零售等流程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面对这一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宁波市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审查。
该案涉及面广、犯罪嫌疑人众多,同时又面临异地管辖、需要大量补充侦查、任务十分艰巨。“光案卷材料堆起来就有2米高,我们只有四个月的时间,经常每天晚上通宵研究材料。”陈永明平静地说。
审查初期,几名主要嫌疑人纷纷翻供,称只将“地沟油”销售他人作为饲料用油,否认明知他人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进行销售。
“仔细分析后,还是决定从细节入手,找准关键情节作为突破口。”陈永明说。在反复的审查和询问中,“酸价”一词跃入了专案组视野。公司的多名员工证实:在地沟油加工的过程中,生产经理会亲自品尝成品油,以确认没有酸味,公司也有专门的化验员负责检测酸价。
酸价是油脂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只有食用领域才会有的要求,而流入饲料市场是不需要有这样的要求的。”陈永明表示。正是这个常人难以捕捉的细微处,成为案件突破口,使案件顺利起诉。
陈永明面对案子时,总能“钻进去”,常于别人的细心令他往往能够抓住别人发现不了的问题。“只想认真做好每件案子,让每个案子都经得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