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级环保部门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数量也在大幅增加。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守民今天向媒体通报说,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
邹守民表示,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执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移送案件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有毒物质等三种情形。
从环保部公开的各省移送的情况看,浙江省移送的案件数量最多达到489件,占了全国移送数量的半数以上;其次是广东省94件,福建省69件,河北省42件。
邹守民说,今年上半年,各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9289件,处罚金额74325.1万元,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陕西等省(市)工作较为突出。
他表示,从处罚情况看,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仍是最主要的违法行为,占案件总量的51.57%,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案件分别占12.48%、13.7%、5.06%、4.09%。”记者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