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贯彻落实全市“五水共治”决策部署,掀起全县治水热潮。特别在河道综合治理方面,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治理,有力推进工作展开。
一是重点河道整治全覆盖。制定完善《象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象山县河道清淤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意见,加大全县骨干河道综合整治、清淤力度。今年以来,九龙江、鹤浦大河、高塘中心河治理已全部开工,实现清淤42万方。突出抓好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石浦镇金石引河整治,河道两侧污染通过排放口截流,将污水输送至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并配套清淤、配水、绿化等措施,目前河道水质大为改观。着力完善中心城区河道治理,对东大河、新华河、南大河等河道实施截污纳管,城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目标初步显现。
二是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全县764条1143.9公里河道全部落实河长制。对各镇乡(街道)及职能部门的水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梳理,依据生态考核相关办法进行目标考核。创新实施多级“河长”制,县域27条225公里主要河道分别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各有关部门、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河道“二级河长”,并由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处理模式,使160个邻近中心城区、中心镇或工业园区的行政村统一规划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开展集中处理,261个地域分布不均、地势差异较大的行政村采用“厌氧池+人工湿地”方式进行分散式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114个村。新建贤庠、鹤浦2座乡镇污水厂,同时完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铺设污水管网140公里,使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达到5万吨,出水水质达标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85%,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四是水环境保护全覆盖。全面实施上张、溪口、仓岙、隔溪张、平潭、大塘港等县域6座中型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启动岩头陈、塘岙水库等22处乡镇水源地治理,水源地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大塘港浮礁渡省级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溪口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常规五个参数(包括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进行全天24小时监测,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同时,为及时掌握全县主要河道水质状况,在原有的5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上新增15个监测点位,确保对镇乡(街道)水质监控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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