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滕华) 不“摊大饼”、不片面追求城市化“率”、不“千城一面”……宁波即将开启城市化道路的新征程。昨日,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获表决通过,《决定》的40条意见,为宁波指引出了一条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绿色智慧、人文个性的极具宁波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宁波的城乡统筹一直走在浙江省的前列。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的城市化取得了快速发展,城市化率从2000年的55.7%提高到了2013年的69.8%。
《决定》所勾勒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市经济取得突破性发展,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改善,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实现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为主向功能提升为主、城乡关系由二元结构向一体化、城市建设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城乡治理由政府主导向多方协同转变,走出一条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绿色智慧、人文个性的极具宁波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全面建成现代都市、经济强市、开放门户、幸福之城和文化名城。
具体目标为:城市发展更具质量,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74%,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城乡面貌更有品位,都市区初步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基本确立,城区核心景观系统全面建成,综合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经济更有活力,亚太国际门户功能更加突出,城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同步提高,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0%,综合竞争力位居同类城市前列;社会环境更为和谐,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治理机制更趋完善。
此外,《决定》中的“40条”还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推进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乡综合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实施等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