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自我加压,明确了2014年度全市完成“三改”600万平方米、“一拆”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三改一拆”工作目标。同时,明确在条件相对较好的海曙、江东、象山、高新区、大榭、奉化、鄞州和88个乡镇(街道)开展无违建县(市)区(管委会)和“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确保有5个县(市)区创建成功,20%的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
按照决心不改、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的要求,全市上下切实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应创尽创”,在“无违建”创建、农村“一户多宅”清理、长效管控、拆后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使得全市“三改一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截止5月底,全市完成“三改”面积442.01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158.49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83.71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99.8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16%;截止6月23日,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22.0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2%。
城市核心区域拆违“合围”
自开展城市核心区域专项拆违“清爽”整治以来,各地认真调研谋划,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以机场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环城北路为核心,通过分门别类确定必拆重点,实施项目化管理、集中式攻坚。其他各地结合各自实际,也确定了城市核心区域范围,全市共确定城市核心区域专项拆违“清爽”整治核心(合围)区域面积201.27平方公里,涉及51个乡镇(街道)和5个行政村。
截止5月底,全市共拆违面积45.6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重点合围(核心)区域较大拆违项目87个22.58万平方米。其中,海曙区紧盯隐蔽违建,强制拆除了隐藏在富茂大厦地下停车库(有会所、台球厅和网吧)的3处4588平方米的违建;江北区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先后拆除了亚洲日湖会、老外滩会所、大时代高层违建,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鄞州区借助此次“清爽”整治的声势,加大攻坚力度,强势拆除长寿东路2.4万平方米违建群,为打通长寿东路“断头路”赢得了时间,为城区规划、道路建设带来了改建空间。
农村“一户多宅”清理出成效
学习借鉴象山工作经验,我市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
江北区结合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对洪塘街道安山村70户农房实施立面整治,使整个村庄焕然一新;象山县今年又清理整治农村“一户多宅”1000户,整理出土地面积214亩,为全市树立了标杆。宁海县胡陈乡去年启动“一户多宅”整治,截至目前共清理“一户多宅”384户,拆除建筑6.21万平方米,腾出土地5.13万平方米;利用拆后土地2.5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207户,新增绿化9765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1.57万平方米。北仑春晓镇拆除非法“一户多宅”138处,共计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尤其是对上横拆迁安置片区一户多宅的清理,解决了征地拆迁地块的后顾之忧。
“三沿”专项拆违整治优化环境
我市深入开展沿路、沿江、沿河等三沿”专项拆违整治,优化了人居环境。
深入开展公路沿线专项拆违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已拆除公路沿线违建219处,面积6.41万平方米;拆除广告336块。
结合“五水共治”,我市把沿江、沿河作为拆违攻坚的重点,全市共排摸出各类涉水违法建筑1410处54.91万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261处26.94万平方米。如海曙、江东、江北加大沿河违建拆除步伐,共拆除涉河违建3万平方米,清理沿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900余吨;余姚市28户村民自拆沿河63间房屋的违法建筑,面积达4162平方米;慈溪市对东横河、浒山江、淞浦等11条河道沿河违建进行整治,拆除面积3.13万平方米;宁海县已累计拆除涉水违建5700余平方米,提升了涉水范围的生态形象;象山县大力开展海上拆违整治,拆除了违规渔业码头和黄沙码头4座1300余平方米。
“无违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防违控违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我市按照“边拆除、边创建,借创建、促拆除”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
为确保“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早启动、早见效,我市以省里确定的“三无”(基本实现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为基本要求,以确保平安稳定为底线,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出台了《宁波市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标准、考评方式等内容,为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实现创建工作的计划目标,我市启动实施“无违建社区(村)”创建工作,并实施项目化管理,每月上报一定数量“无违建社区(村)”创建计划。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无违建社区(村)等创建工作,要求100%的社区(村)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带动“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有效营造处处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如江东区以“挂图作战”创“无违建区”的做法,激发了乡镇(街道)争先意识。
全市“三改一拆”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
稿源: 宁波日报 2014-07-21 16:43:12
今年以来,我市自我加压,明确了2014年度全市完成“三改”600万平方米、“一拆”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三改一拆”工作目标。同时,明确在条件相对较好的海曙、江东、象山、高新区、大榭、奉化、鄞州和88个乡镇(街道)开展无违建县(市)区(管委会)和“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确保有5个县(市)区创建成功,20%的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
按照决心不改、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的要求,全市上下切实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应创尽创”,在“无违建”创建、农村“一户多宅”清理、长效管控、拆后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使得全市“三改一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截止5月底,全市完成“三改”面积442.01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158.49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83.71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99.8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16%;截止6月23日,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22.0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2%。
城市核心区域拆违“合围”
自开展城市核心区域专项拆违“清爽”整治以来,各地认真调研谋划,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以机场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环城北路为核心,通过分门别类确定必拆重点,实施项目化管理、集中式攻坚。其他各地结合各自实际,也确定了城市核心区域范围,全市共确定城市核心区域专项拆违“清爽”整治核心(合围)区域面积201.27平方公里,涉及51个乡镇(街道)和5个行政村。
截止5月底,全市共拆违面积45.6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重点合围(核心)区域较大拆违项目87个22.58万平方米。其中,海曙区紧盯隐蔽违建,强制拆除了隐藏在富茂大厦地下停车库(有会所、台球厅和网吧)的3处4588平方米的违建;江北区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先后拆除了亚洲日湖会、老外滩会所、大时代高层违建,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鄞州区借助此次“清爽”整治的声势,加大攻坚力度,强势拆除长寿东路2.4万平方米违建群,为打通长寿东路“断头路”赢得了时间,为城区规划、道路建设带来了改建空间。
农村“一户多宅”清理出成效
学习借鉴象山工作经验,我市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
江北区结合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对洪塘街道安山村70户农房实施立面整治,使整个村庄焕然一新;象山县今年又清理整治农村“一户多宅”1000户,整理出土地面积214亩,为全市树立了标杆。宁海县胡陈乡去年启动“一户多宅”整治,截至目前共清理“一户多宅”384户,拆除建筑6.21万平方米,腾出土地5.13万平方米;利用拆后土地2.5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207户,新增绿化9765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1.57万平方米。北仑春晓镇拆除非法“一户多宅”138处,共计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尤其是对上横拆迁安置片区一户多宅的清理,解决了征地拆迁地块的后顾之忧。
“三沿”专项拆违整治优化环境
我市深入开展沿路、沿江、沿河等三沿”专项拆违整治,优化了人居环境。
深入开展公路沿线专项拆违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已拆除公路沿线违建219处,面积6.41万平方米;拆除广告336块。
结合“五水共治”,我市把沿江、沿河作为拆违攻坚的重点,全市共排摸出各类涉水违法建筑1410处54.91万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261处26.94万平方米。如海曙、江东、江北加大沿河违建拆除步伐,共拆除涉河违建3万平方米,清理沿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900余吨;余姚市28户村民自拆沿河63间房屋的违法建筑,面积达4162平方米;慈溪市对东横河、浒山江、淞浦等11条河道沿河违建进行整治,拆除面积3.13万平方米;宁海县已累计拆除涉水违建5700余平方米,提升了涉水范围的生态形象;象山县大力开展海上拆违整治,拆除了违规渔业码头和黄沙码头4座1300余平方米。
“无违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防违控违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我市按照“边拆除、边创建,借创建、促拆除”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
为确保“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早启动、早见效,我市以省里确定的“三无”(基本实现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为基本要求,以确保平安稳定为底线,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出台了《宁波市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标准、考评方式等内容,为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实现创建工作的计划目标,我市启动实施“无违建社区(村)”创建工作,并实施项目化管理,每月上报一定数量“无违建社区(村)”创建计划。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无违建社区(村)等创建工作,要求100%的社区(村)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带动“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有效营造处处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如江东区以“挂图作战”创“无违建区”的做法,激发了乡镇(街道)争先意识。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