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东生(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室主任):为了抢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机遇,再创宁波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宁波要加快打造陆海空联动新走廊、构建区域交流新平台、完善开放合作新机制,成为我国连接东盟、走向世界的桥头堡,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陆海空联动新走廊
一是完善陆路走廊。加快宁波与中西部地区公路、铁路互联互通,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础设施平台。争取杭州湾第二跨海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形成全市“二环十射四连四疏港”高速公路网,提升宁波交通枢纽地位。争取将宁波连通中西部的甬金铁路列入国家铁路建设规划,并加快启动建设。将铁路港区支线、甬舟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干线网。巩固宁波至华东地区的铁水联运示范项目成果,支持海铁联运延伸到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各铁路枢纽,争取建设国家级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在运价、海铁联运线路开通等方面获得优惠,促进海铁联运发展、扩宽港口腹地。
二是拓展海运走廊。加快宁波与东盟国家海运通道建设,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港口互联互通。积极发挥宁波作为APEC港口服务网络秘书处成员单位的作用,扩大港口开放合作,推动完善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和机制,加快与东盟港口建立友好港口,鼓励宁波企业到东盟国家参股港口建设。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客货运“穿梭巴士”,促进相互贸易往来;开通海上邮轮,形成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圈;积极推进“海上驿站”建设,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安全的通道保障。
三是构筑航空走廊。构筑便捷、高效的航空网络,搭建宁波与东盟国家重点城市之间空中通道。加快宁波机场三期项目建设,科学规划临空经济区范围和功能分区布局,建成区域性枢纽机场。大力引进国际国内投资商、运营商等航空战略伙伴,引入先进管理运营理念、国际货运资源、国际物流运营商,开通更多面向东盟国家的国际直航、经停线路,推进空港跨越式发展。
四是建设信息走廊。搭建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平台,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信息互联互通。以宁波第四方物流市场为主体,依托国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申报海上丝绸之路物流信息互连互通合作项目,推进港口、航运信息交换,形成便捷高效的物流信息走廊。搭建面向东盟的跨境贸易电商服务平台,提供电商通关、数据交换、外贸协同、商务信息等综合服务,建设一条阳光、便利、放心的跨境网购新渠道。
2、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交流新平台
一是建设产业合作平台。加强与东盟国家在重大产业项目方面合作,发展一批国别(地区)产业园,可在我市规划建设几个双边、多边合作的产业园区,也可支持有条件的宁波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创办开发区。探索与东盟国家建立“两国双园”建设,加强海洋经济领域合作,加强石化、海洋新材料等领域合作等。建设海外水产养殖基地,推动水产品出口贸易,建设中国—东盟水产种苗繁育中心等。加强海洋环保与科研合作,建设中国—东盟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等。
二是打造开放发展平台。依托现有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城市功能区,围绕贸易物流产业链,搭建一批贸易、物流、航运、金融等行业发展集聚区,为做大做强贸易物流产业提供空间载体。加快在东部新城打造贸易、物流、航运等的总部企业集聚区,提供一揽子配套服务和优惠政策;发挥梅山保税港区、保税区特殊政策功能优势,大力发展进口、出口配送和期货交割等业务,提升贸易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抓紧申报批复宁波综合保税区,谋划建设宁波自由贸易(港)区。
三是构建金融合作平台。以宁波综合保税区为依托,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保险市场发展,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交易中心。
四是搭建文化交流平台。以2014年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为契机,开展一系列活动,加快构建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夯实与东盟合作的基础。继续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争取联合沿海城市召开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经济合作会议,开展国际招商、投资、贸易的跨海合作,密切经贸、旅游、人员往来,开展历史研究及学术研讨。做好与东盟国家交流基础上,拓展与中东欧国家交流,在今年要承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配套举办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中国-中东欧经贸文化交流周,力争在宁波举办中国-中东欧博览会,并吸引东盟国家参加,推动东盟通过宁波平台拓展与中东欧等地区经贸合作。
3、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合作新机制
一是争取开放政策。争取宁波获得进一步的开放政策,推动现有的政策体制和改革成果向宁波覆盖。争取国家将赋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航运金融政策、租赁业务创新政策等,向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宁波—舟山港覆盖。争取将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有关试点成果复制到宁波,争取宁波建立专业航运保险法人机构,推动金融保险领域先行先试,争取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依法开展连续合约交易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开设国际期货保税交割仓储专区。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一区多片”,放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叠加效应。
二是创新发展机制。围绕“走出去”的发展要求,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简化审批事项和手续,大力培育为“走出去”服务的信息咨询、人才培训、金融支持、风险防范、外汇管理、外事服务等全方位国际化服务业,加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建立制造工厂、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的扶持政策。按照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要求,积极打造投资便利化制度环境,尽快建立“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制度,拓展跨境服务贸易,为积极、有序、稳妥地扩大开放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开放社会领域。推进社会领域开放突破,拓展开放空间,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宁波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强化社会领域对外开放改革创新,注重制度设计,积极探索,拓展开放空间,释放开放潜力,也为全国发展积累经验。特别针对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的不同业态、不同需求,实现“有引导的开放、有约束的合同、有监管的运营、有控制的退出”,积极争取国家、省里支持宁波开展先行试点,吸引东盟国家投资。
宁波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设想与措施
稿源: 宁波日报 2014-05-22 16:46:52
戴东生(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室主任):为了抢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机遇,再创宁波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宁波要加快打造陆海空联动新走廊、构建区域交流新平台、完善开放合作新机制,成为我国连接东盟、走向世界的桥头堡,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陆海空联动新走廊
一是完善陆路走廊。加快宁波与中西部地区公路、铁路互联互通,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础设施平台。争取杭州湾第二跨海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形成全市“二环十射四连四疏港”高速公路网,提升宁波交通枢纽地位。争取将宁波连通中西部的甬金铁路列入国家铁路建设规划,并加快启动建设。将铁路港区支线、甬舟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干线网。巩固宁波至华东地区的铁水联运示范项目成果,支持海铁联运延伸到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各铁路枢纽,争取建设国家级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在运价、海铁联运线路开通等方面获得优惠,促进海铁联运发展、扩宽港口腹地。
二是拓展海运走廊。加快宁波与东盟国家海运通道建设,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港口互联互通。积极发挥宁波作为APEC港口服务网络秘书处成员单位的作用,扩大港口开放合作,推动完善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和机制,加快与东盟港口建立友好港口,鼓励宁波企业到东盟国家参股港口建设。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客货运“穿梭巴士”,促进相互贸易往来;开通海上邮轮,形成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圈;积极推进“海上驿站”建设,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安全的通道保障。
三是构筑航空走廊。构筑便捷、高效的航空网络,搭建宁波与东盟国家重点城市之间空中通道。加快宁波机场三期项目建设,科学规划临空经济区范围和功能分区布局,建成区域性枢纽机场。大力引进国际国内投资商、运营商等航空战略伙伴,引入先进管理运营理念、国际货运资源、国际物流运营商,开通更多面向东盟国家的国际直航、经停线路,推进空港跨越式发展。
四是建设信息走廊。搭建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平台,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信息互联互通。以宁波第四方物流市场为主体,依托国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申报海上丝绸之路物流信息互连互通合作项目,推进港口、航运信息交换,形成便捷高效的物流信息走廊。搭建面向东盟的跨境贸易电商服务平台,提供电商通关、数据交换、外贸协同、商务信息等综合服务,建设一条阳光、便利、放心的跨境网购新渠道。
2、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交流新平台
一是建设产业合作平台。加强与东盟国家在重大产业项目方面合作,发展一批国别(地区)产业园,可在我市规划建设几个双边、多边合作的产业园区,也可支持有条件的宁波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创办开发区。探索与东盟国家建立“两国双园”建设,加强海洋经济领域合作,加强石化、海洋新材料等领域合作等。建设海外水产养殖基地,推动水产品出口贸易,建设中国—东盟水产种苗繁育中心等。加强海洋环保与科研合作,建设中国—东盟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等。
二是打造开放发展平台。依托现有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城市功能区,围绕贸易物流产业链,搭建一批贸易、物流、航运、金融等行业发展集聚区,为做大做强贸易物流产业提供空间载体。加快在东部新城打造贸易、物流、航运等的总部企业集聚区,提供一揽子配套服务和优惠政策;发挥梅山保税港区、保税区特殊政策功能优势,大力发展进口、出口配送和期货交割等业务,提升贸易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抓紧申报批复宁波综合保税区,谋划建设宁波自由贸易(港)区。
三是构建金融合作平台。以宁波综合保税区为依托,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保险市场发展,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交易中心。
四是搭建文化交流平台。以2014年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为契机,开展一系列活动,加快构建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夯实与东盟合作的基础。继续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争取联合沿海城市召开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经济合作会议,开展国际招商、投资、贸易的跨海合作,密切经贸、旅游、人员往来,开展历史研究及学术研讨。做好与东盟国家交流基础上,拓展与中东欧国家交流,在今年要承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配套举办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中国-中东欧经贸文化交流周,力争在宁波举办中国-中东欧博览会,并吸引东盟国家参加,推动东盟通过宁波平台拓展与中东欧等地区经贸合作。
3、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合作新机制
一是争取开放政策。争取宁波获得进一步的开放政策,推动现有的政策体制和改革成果向宁波覆盖。争取国家将赋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航运金融政策、租赁业务创新政策等,向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宁波—舟山港覆盖。争取将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有关试点成果复制到宁波,争取宁波建立专业航运保险法人机构,推动金融保险领域先行先试,争取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依法开展连续合约交易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开设国际期货保税交割仓储专区。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一区多片”,放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叠加效应。
二是创新发展机制。围绕“走出去”的发展要求,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简化审批事项和手续,大力培育为“走出去”服务的信息咨询、人才培训、金融支持、风险防范、外汇管理、外事服务等全方位国际化服务业,加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建立制造工厂、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的扶持政策。按照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要求,积极打造投资便利化制度环境,尽快建立“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制度,拓展跨境服务贸易,为积极、有序、稳妥地扩大开放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开放社会领域。推进社会领域开放突破,拓展开放空间,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宁波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强化社会领域对外开放改革创新,注重制度设计,积极探索,拓展开放空间,释放开放潜力,也为全国发展积累经验。特别针对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的不同业态、不同需求,实现“有引导的开放、有约束的合同、有监管的运营、有控制的退出”,积极争取国家、省里支持宁波开展先行试点,吸引东盟国家投资。
编辑: 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