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开展2年以上与平安建设相关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服务,至今仍较好地发挥作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运作模式较成熟;顺应时代发展,符合社会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成效比较明显,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
十、市级平安建设创新示范点评选条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4-04-20 14:14:24
评选条件:开展2年以上与平安建设相关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服务,至今仍较好地发挥作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运作模式较成熟;顺应时代发展,符合社会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成效比较明显,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