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成立3年以上,连续参与平安创建工作2年以上的市级及以下志愿服务队伍、公益社会组织、协会、团体;有较稳定的团队(组织)成员20人以上,服务热情高,人均参加平安创建服务累计达100个小时以上;服务理念先进、团队组织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对当地平安建设贡献较大,服务成效明显,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八、市级平安示范服务团队(组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4-04-20 14:14:24
评选条件:成立3年以上,连续参与平安创建工作2年以上的市级及以下志愿服务队伍、公益社会组织、协会、团体;有较稳定的团队(组织)成员20人以上,服务热情高,人均参加平安创建服务累计达100个小时以上;服务理念先进、团队组织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对当地平安建设贡献较大,服务成效明显,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