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明年我市“三改一拆”工作重点已经确定,从四方面重点加以推进,不断加快“美丽宁波”建设步伐。
——全力开展核心区域专项拆违“清爽”整治。按照“以拆促治、拆出形象、整出效果”的要求,老三区重点以机场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环城北路为核心区域范围,分门别类确定必拆重点,对核心区域实施“项目化管理、集中式攻坚”,其他县(市)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从中心区域向卫星城、中心镇、一般镇和城乡结合部延伸,通过层级带动,有效形成点线面结合、整体效果提高的效应。到2014年6月底前,完成老三区城市核心区域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2014年7月开始,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尽快基本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
据了解,这次专项拆违整治重点为9方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侵占公路、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违法建筑;河道管理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占压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供油等管线影响设施安全且无法采取整改措施的违法建筑;沿路、沿街、沿河建筑物破墙开门、天井搭建或封闭、屋顶和平台搭建、加层等违法建筑;逾期应当拆除的临时建筑;非法占用土地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住宅小区内侵占道路、绿地、广场和影响安全、严重影响景观的违法建筑;在建、新建的违法建筑;其他列入省、市相关规定必须拆除情形的违法建筑。
——全力开展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因此,要破解这一难题,我市将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抓紧制定出台各地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办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堵住新的违法建筑。同时,注重规范进行疏导,采取规划引导、观念倡导、政策疏导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专项拆违整治。全面深化“三沿”专项整治,切实加大“三沿”(沿路、沿江、沿河)整治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对“三沿”两侧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同时,把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消防通道两侧的违法建筑坚决彻底予以拆除,为群众安全出行和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深化“五大重点”专项整治,突出五大重点不动摇,每月对面积大、影响大、拆除难度大、群众反映大的违建对象和影响项目建设的“绊脚石”和“拦路虎”一拆到底。全面深化清理美化专项整治,做到“即拆即清”、“拆用结合”,做到拆和用的衔接,拆出新面貌新空间。
——着力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乡镇(街道)”活动,巩固拆改成果,防止违法建筑反弹、回潮。根据设想,到2014年年底,全市至少有20%的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2015年30%的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同时,进一步规范土地、规划审核审批行为,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发生。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制度,切实强化一线巡查力度,有效提升巡查发现和制止能力,做到违法建设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处置,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曹爱方 张敏明)
明年“三改一拆”推出系列组合拳
中心城区核心区域合围清除违法建筑
稿源: 宁波日报 2013-12-11 17:34:40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明年我市“三改一拆”工作重点已经确定,从四方面重点加以推进,不断加快“美丽宁波”建设步伐。
——全力开展核心区域专项拆违“清爽”整治。按照“以拆促治、拆出形象、整出效果”的要求,老三区重点以机场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环城北路为核心区域范围,分门别类确定必拆重点,对核心区域实施“项目化管理、集中式攻坚”,其他县(市)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从中心区域向卫星城、中心镇、一般镇和城乡结合部延伸,通过层级带动,有效形成点线面结合、整体效果提高的效应。到2014年6月底前,完成老三区城市核心区域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2014年7月开始,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尽快基本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
据了解,这次专项拆违整治重点为9方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侵占公路、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违法建筑;河道管理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占压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供油等管线影响设施安全且无法采取整改措施的违法建筑;沿路、沿街、沿河建筑物破墙开门、天井搭建或封闭、屋顶和平台搭建、加层等违法建筑;逾期应当拆除的临时建筑;非法占用土地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住宅小区内侵占道路、绿地、广场和影响安全、严重影响景观的违法建筑;在建、新建的违法建筑;其他列入省、市相关规定必须拆除情形的违法建筑。
——全力开展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因此,要破解这一难题,我市将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抓紧制定出台各地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办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堵住新的违法建筑。同时,注重规范进行疏导,采取规划引导、观念倡导、政策疏导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专项拆违整治。全面深化“三沿”专项整治,切实加大“三沿”(沿路、沿江、沿河)整治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对“三沿”两侧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同时,把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消防通道两侧的违法建筑坚决彻底予以拆除,为群众安全出行和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深化“五大重点”专项整治,突出五大重点不动摇,每月对面积大、影响大、拆除难度大、群众反映大的违建对象和影响项目建设的“绊脚石”和“拦路虎”一拆到底。全面深化清理美化专项整治,做到“即拆即清”、“拆用结合”,做到拆和用的衔接,拆出新面貌新空间。
——着力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乡镇(街道)”活动,巩固拆改成果,防止违法建筑反弹、回潮。根据设想,到2014年年底,全市至少有20%的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2015年30%的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同时,进一步规范土地、规划审核审批行为,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发生。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制度,切实强化一线巡查力度,有效提升巡查发现和制止能力,做到违法建设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处置,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曹爱方 张敏明)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