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右一)在枫桥镇先进村农户家走访(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的“流动警务车”将派出所前移至村口(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副教导员张琼在整理分析资料(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外墙上的“群众”两字是人民警察的工作要求(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一名民警在与居民交谈(10月3日摄)。
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5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新世纪以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枫桥经验”50年历久弥新助力“平安中国”
稿源: 新华网 2013-10-11 14:43:30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右一)在枫桥镇先进村农户家走访(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的“流动警务车”将派出所前移至村口(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副教导员张琼在整理分析资料(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外墙上的“群众”两字是人民警察的工作要求(10月3日摄)。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一名民警在与居民交谈(10月3日摄)。
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5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新世纪以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