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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3日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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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体育总局1日在官网公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分别是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范围,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

  公告说,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告,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并于公告公布后6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特点,服从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诫和指导。

  这其中经营单位既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括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按照竞技体育项目的分类,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6个小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界定,“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张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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