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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军代表建议:建立西安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
稿源: 新华网  | 2013-03-14 13:58:45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许祖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市长董军建议,建立西安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

  董军说,西安作为中国千年古都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浓缩了中华文化的基因和传承脉络,其大遗址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的珍贵财富,更是世界文明发展史上一块耀眼的瑰宝,保护、开发、利用好这些历史大遗址,不仅是西安市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和担当。

  他说,目前,国家文物局已将西安地区列为国家优先保护大遗址的三大重点地区之一。建立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是调节大遗址保护和利用当中的不同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的最根本的途径,是保护、传承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遗址保护工作,把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发展经济、改善遗址区居民的生活相结合,努力实现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的和谐共生,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西安特点的遗址保护与利用的新路径。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缺口巨大。二是大遗址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严重滞后。三是大遗址保护用地和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董军说。

  董军建议国家建立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把大遗址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向之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大遗址保护投入力度,在中央和省级政府中设立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发行用于大遗址保护的国债和彩票,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遗址保护等政策措施,扩大大遗址保护的资金。大遗址保护资金不仅用于文物遗址的本体保护,还可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遗址区内居民的利益补偿,为遗址区内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等。

  他还建议国家出台大遗址保护在土地利用、搬迁安置、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编辑:吴冠夏】

董军代表建议:建立西安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

稿源: 新华网 2013-03-14 13:58:45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许祖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市长董军建议,建立西安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

  董军说,西安作为中国千年古都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浓缩了中华文化的基因和传承脉络,其大遗址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的珍贵财富,更是世界文明发展史上一块耀眼的瑰宝,保护、开发、利用好这些历史大遗址,不仅是西安市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和担当。

  他说,目前,国家文物局已将西安地区列为国家优先保护大遗址的三大重点地区之一。建立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是调节大遗址保护和利用当中的不同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的最根本的途径,是保护、传承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遗址保护工作,把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发展经济、改善遗址区居民的生活相结合,努力实现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的和谐共生,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西安特点的遗址保护与利用的新路径。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缺口巨大。二是大遗址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严重滞后。三是大遗址保护用地和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董军说。

  董军建议国家建立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把大遗址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向之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大遗址保护投入力度,在中央和省级政府中设立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发行用于大遗址保护的国债和彩票,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遗址保护等政策措施,扩大大遗址保护的资金。大遗址保护资金不仅用于文物遗址的本体保护,还可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遗址区内居民的利益补偿,为遗址区内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等。

  他还建议国家出台大遗址保护在土地利用、搬迁安置、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编辑: 吴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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