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扎实有序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工作实效。
一是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健全法律草案公布机制,法律草案公布实现常态化。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重要法律草案还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健全吸纳公众意见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既是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还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五年来,先后向社会公布48件法律草案,共有30多万人次提出100多万条意见。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后,收到23万多条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协商和充分审议,常委会对草案作出重要修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并降低了工薪所得第一级税率。
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选择科学技术进步法、残疾人保障法等6部法律,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依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就吸收了立法后评估报告提出的明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质、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常委会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报告,分别采取分组会议、联组会议等形式开展专题询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同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和直播,产生积极社会反响。会后,选择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预算监督是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为增强监督实效,将以往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时一并审议当年前5个月预算执行情况的做法,改为在8月份会议上专门听取审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及预算决议执行情况、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支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同时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制度。
跟踪监督是这些年人大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十届常委会通过加强跟踪监督,推动解决了拖欠出口退税、拖欠农民工工资、超期羁押等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本届常委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一抓到底,更加注重把加强监督与修改完善法律结合起来,着力推动解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劳动合同法有效实施,常委会在这部法律正式实施的当年就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劳动就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防止拖欠职工工资和大规模裁员,提高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合同签订率。2011年又组织开展第二轮执法检查,并在去年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修改,重点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及不规范问题,明确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对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作出更加明确的界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强调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三是丰富调查研究方式。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有关方面的工作。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特点,在做好立法调研和监督调研的同时,积极探索调查研究的新方式,围绕中央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多次组织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务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2009年国务院提出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考虑到这一投资计划不仅数额大、涉及面广,而且实施时间紧、工作任务重,我们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4个题目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有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配套资金不落实、进展不平衡以及个别地方滥铺摊子等突出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推动研究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方面的作用。
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进人大工作创新
稿源: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2013-03-08 16:21:54
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扎实有序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工作实效。
一是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健全法律草案公布机制,法律草案公布实现常态化。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重要法律草案还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健全吸纳公众意见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既是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还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五年来,先后向社会公布48件法律草案,共有30多万人次提出100多万条意见。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后,收到23万多条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协商和充分审议,常委会对草案作出重要修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并降低了工薪所得第一级税率。
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选择科学技术进步法、残疾人保障法等6部法律,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依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就吸收了立法后评估报告提出的明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质、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常委会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报告,分别采取分组会议、联组会议等形式开展专题询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同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和直播,产生积极社会反响。会后,选择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预算监督是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为增强监督实效,将以往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时一并审议当年前5个月预算执行情况的做法,改为在8月份会议上专门听取审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及预算决议执行情况、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支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同时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制度。
跟踪监督是这些年人大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十届常委会通过加强跟踪监督,推动解决了拖欠出口退税、拖欠农民工工资、超期羁押等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本届常委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一抓到底,更加注重把加强监督与修改完善法律结合起来,着力推动解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劳动合同法有效实施,常委会在这部法律正式实施的当年就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劳动就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防止拖欠职工工资和大规模裁员,提高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合同签订率。2011年又组织开展第二轮执法检查,并在去年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修改,重点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及不规范问题,明确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对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作出更加明确的界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强调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三是丰富调查研究方式。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有关方面的工作。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特点,在做好立法调研和监督调研的同时,积极探索调查研究的新方式,围绕中央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多次组织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务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2009年国务院提出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考虑到这一投资计划不仅数额大、涉及面广,而且实施时间紧、工作任务重,我们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4个题目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有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配套资金不落实、进展不平衡以及个别地方滥铺摊子等突出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推动研究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方面的作用。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