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恩迪]各位委员,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强海外引智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海外人才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致公党中央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始终把引进海外人才摆在人才工作的突出位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以优良的体制和环境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明显加速,许多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创办企业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调研分析,海外人才引进后的服务工作还应进一步适应需求,主要问题是:
一、人才引进前期评估与后期跟踪服务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人才、项目选择不尽符合区域特点和市场定位;人才引进前期缺乏充分考察评估,后期的跟踪、服务、评估和推广示范机制也不完善。
二、支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目前,各地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比较分散,力度也很有限。海外人才带技术与本土企业合作固然会提供丰富的资金保障,但有效嫁接和稳定还需要体制和机制保障。
三、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影响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知识产权被剽窃现象时有发生,诉诸法律过程漫长繁琐;海外人才在创业发展过程中遭遇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压时,缺乏法律援助和咨询。
四、人才移民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国家出台了相应法规,很多地方也陆续制定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但“绿卡”、居住证门槛高、适用范围小、办理手续繁琐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才国际化进程。
当前,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国内引智环境,坚持用国际化视野引进海外人才,用国际化标准完善体制机制,用国际化要求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因此建议:
一、对政府资助项目建立和完善引智绩效评估机制。一是适时评估。重点做好人才、项目引进前期评估,两年后可进行中期评估,同时设定合理年限做长期评估。二是动态调整。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三是分类扶持。对于着眼长远发展所选择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扶持。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在保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创新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机制。放宽对科技入股量的限制,帮助留学人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完善研发失利的风险补偿退出机制等。要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制定鼓励高校与海外人才企业合作的政策及相应的奖励和补偿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交汇、仪器设备共享、技术转移合作等方面的中介服务等。
三、搭建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的建立不仅仅依附于创业园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更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专门的办事机构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来保障合作创业平台的建立,实现海外人才交流合作的绿色通道。
四、积极保护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合法权益。对海外人才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发展的过程中遭遇跨国公司等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整合相关专家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和智力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引进重大技术创新的合作人才,应加强审查力度,避免相关知识产权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化人才居住发展环境。完善移民“绿卡”制度,简化海外人才往返签证手续等,方便创业人才往返;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体系,对于国家急缺人才可参照国际同行薪金水平;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导师库和优秀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制度;以国际化标准培养本土人才,完善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制度。
张恩迪:加强海外引智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
稿源: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2013-03-08 11:26:54
3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恩迪]各位委员,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强海外引智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海外人才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致公党中央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始终把引进海外人才摆在人才工作的突出位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以优良的体制和环境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明显加速,许多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创办企业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调研分析,海外人才引进后的服务工作还应进一步适应需求,主要问题是:
一、人才引进前期评估与后期跟踪服务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人才、项目选择不尽符合区域特点和市场定位;人才引进前期缺乏充分考察评估,后期的跟踪、服务、评估和推广示范机制也不完善。
二、支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目前,各地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比较分散,力度也很有限。海外人才带技术与本土企业合作固然会提供丰富的资金保障,但有效嫁接和稳定还需要体制和机制保障。
三、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影响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知识产权被剽窃现象时有发生,诉诸法律过程漫长繁琐;海外人才在创业发展过程中遭遇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压时,缺乏法律援助和咨询。
四、人才移民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国家出台了相应法规,很多地方也陆续制定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但“绿卡”、居住证门槛高、适用范围小、办理手续繁琐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才国际化进程。
当前,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国内引智环境,坚持用国际化视野引进海外人才,用国际化标准完善体制机制,用国际化要求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因此建议:
一、对政府资助项目建立和完善引智绩效评估机制。一是适时评估。重点做好人才、项目引进前期评估,两年后可进行中期评估,同时设定合理年限做长期评估。二是动态调整。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三是分类扶持。对于着眼长远发展所选择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扶持。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在保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创新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机制。放宽对科技入股量的限制,帮助留学人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完善研发失利的风险补偿退出机制等。要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制定鼓励高校与海外人才企业合作的政策及相应的奖励和补偿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交汇、仪器设备共享、技术转移合作等方面的中介服务等。
三、搭建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的建立不仅仅依附于创业园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更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专门的办事机构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来保障合作创业平台的建立,实现海外人才交流合作的绿色通道。
四、积极保护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合法权益。对海外人才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发展的过程中遭遇跨国公司等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整合相关专家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和智力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引进重大技术创新的合作人才,应加强审查力度,避免相关知识产权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化人才居住发展环境。完善移民“绿卡”制度,简化海外人才往返签证手续等,方便创业人才往返;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体系,对于国家急缺人才可参照国际同行薪金水平;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导师库和优秀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制度;以国际化标准培养本土人才,完善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制度。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