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8日讯(记者 陈维松)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中央委员会27日向媒体发布了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41件提案。其中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引入食品工业食品安全的第三部门监督机制,赋予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外的民间组织准公共权力。
该提案对中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单一,食品安全配套法规不健全,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提案指出,要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赋予专门部门垂直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提案建议,应引入食品工业食品安全的第三部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第三部门是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独立于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外的民间组织。建立第三部门体系结构,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构、食品安全信用评估机构、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机构等,形成一个体系完整、结构完备的组织架构体。
提案强调,要明确第三部门的性质、职能和义务,以此对现有工商业团体(如食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公益团体、消费者协会等具备第三部门特征的单位进行重新定位。最终实现第三部门组织体系完整、相对独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使其拥有准公共权力,保障其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建立对其监督机制,强化其自律、互律、竞争机制。
此外,提案还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等。(完)
民建中央建言食品安全:引入第三部门监督机制
稿源: 中国网 2013-02-28 09:16:56
中国网2月28日讯(记者 陈维松)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中央委员会27日向媒体发布了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41件提案。其中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引入食品工业食品安全的第三部门监督机制,赋予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外的民间组织准公共权力。
该提案对中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单一,食品安全配套法规不健全,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提案指出,要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赋予专门部门垂直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提案建议,应引入食品工业食品安全的第三部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第三部门是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独立于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外的民间组织。建立第三部门体系结构,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构、食品安全信用评估机构、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机构等,形成一个体系完整、结构完备的组织架构体。
提案强调,要明确第三部门的性质、职能和义务,以此对现有工商业团体(如食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公益团体、消费者协会等具备第三部门特征的单位进行重新定位。最终实现第三部门组织体系完整、相对独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使其拥有准公共权力,保障其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建立对其监督机制,强化其自律、互律、竞争机制。
此外,提案还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等。(完)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