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娱乐 | 体育 | 专题 | 宁波新闻 | 宁网播报员 | 第一现场 | 对话
  [加入收藏夹] 新闻热线: 13777110707 QQ报料: 1234567 邮箱 news@cnnb.com.cn
新闻中心专题汇总首页 | 宁波动态 | 国内聚焦 | 国际纵横 | 社会热点 | 文化教育 | 科技财经 | 体坛风云 | 综艺娱乐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快递员出卖客户信息获利万元被批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20日 10:03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13777110707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在快递员吴某的眼中,客户的信息就是摇钱树。他先后出售了3万多条客户信息,获利1.2万元。记者近日获悉,吴某已被昌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吴某是一家快递公司的业务员,该快递公司和银行有合作,该银行给客户办的银行卡均由快递公司负责递送。吴某和同伙李某商量出一条挣钱的妙计,由吴某负责利用职务便利窃取个人信息,由李某负责寻找购买的客户,卖钱之后,两人平分。

  2011年10月份,吴某在公司电脑里找到3万多条个人信息,包括人名、电话、地址等,于是告知李某。吴某先通过QQ给李某发了100条,让其看看能不能用。李某说能用,每条能卖5毛钱。于是吴某给他传了1000条信息,之后用U盘将剩下的所有信息复制走。李某将这些信息卖给了电话销售公司,获利1.2万元。

  半个月后,吴某和李某商量把原来的信息次序打乱,再卖给客户。吴某用电脑把以前信息次序打乱后,给对方发了四五千条,这次吴某分到1000元左右。

  目前,吴某、李某均因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介绍说,吴某和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通讯员吕山山 王红)

稿源: 北京晚报  编辑: 郭静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最新专题
2012伦敦奥运会
宁波小白礁Ⅰ号沉船水下考古
第十四届浙洽会第十一届消博会
刘佳芬和达敏团队
热点排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