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顶层设计,明确规定官员有义务申报公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申报,或者申报不实,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推进这项制度。”他解释说,从西方国家经验来看,没有一个国家不是靠法律来推进这项工作的。
马怀德进一步指出,未来反腐的顶层设计制度应该大力推进,而且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寻找突破口。他建议制定政务公开法,因为政务公开法与过去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同,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但其效率等级要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等级,它只适用于党政机关,所以很有必要制定一部政务公开法。
“中国要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肯定还存在很多阻力,还有很多客观条件和原因影响制度的迅速建立,但要想有效监督干部的个人财产情况,就必须通过这种公开来解决。” 马怀德说,“因此,这种制度变革和顶层设计的确需要认真研究,逐步推进,这是大势所趋。”
此外,对于近期备受关注的国企是否应该“晒三公”争议,他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国企有义务公开三公经费,对国企的职务消费、领导收入也应有严格限制,否则会造成很大不平衡。
网络反腐等新动向频现 应调动公众力量参与监督
近年来,网络反腐蔚然成风,各级纪委对此也做出了积极反应,一大批问题官员迅速落马,网络举报成为公众参与反腐败的重要途径。
网络反腐效率比较高,有时甚至成了反腐的主渠道。对此,马怀德指出,网络反腐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揭露一些事件真相的同时,可能损害一些无辜人的利益。因此,他建议,一方面司法要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举报人应该有自律,否则网络反腐本身信息会打折扣。
他认为,要想将网络反腐坚持下去并发挥更大作用,所有参与者应该严格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相,忠于事实的原则,使贪官能够得到惩处。
对于网络反腐如何保证举报人权利的问题,马怀德认为,应该有一个比较宽松、畅通的网络举报和揭露平台,而这个平台是要通过接受举报,发布相关信息,使得这个信息能够调动起更多人参与的热情,尽快查清事实的真相,揭露有关的贪污腐败现象。
马怀德进一步强调,要想保护好举报人,特别是防止遭被举报人打击报复,甚至更恶劣的手段,还要建立证人保护制。“一旦成为证人和举报人,应该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当举报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威胁的时候,应该建立这种保护措施,减少这种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随着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兴起与普及,“情妇反腐”现象频发,有人调侃,官员落马主要有三个途径:家中失窃、二奶翻脸、日记丢失。对于近年来反腐出现的一些新动向,马怀德认为,未来反腐不能仅仅依赖于这些偶然事件去披露、查处腐败案件,而是要靠比较健全的日常制度。
他认为,揭露和惩处贪污腐败案件,既要有顶层设计,又需要能有效保障制度实施的一些机制和举措。另外,还要调动社会公众和媒体等力量参与监督。
“诱惑很多,陷阱很多,问题也很多,关键是每个人从内心要有这种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内心要有道德底线,要抵制得住这些诱惑,因为只有这样外在的制度才会变得可有可无。”他认为,反腐工作还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今年是中国惩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收官之年,目前中国反腐可以说处在承前启后的节点,马怀德认为,惩防腐败体系下一个五年规划应该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注重顶层设计,搭建有效反腐体制机制和平台。二是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加入到反腐队伍中,发挥监督作用。三是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现代科技,特别是网络等技术反腐,用新媒体参与的方式,推进反腐进程。(记者 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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