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行署〈关于地区2011-2018年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阿地党发[2011]3号)及《关于印发〈库车县2011-2018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库党办发[2011]70号),为全面改善提高库车县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农牧民的住房需求,按照“三通、四有、五配套”的标准,开展保障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乌恰镇、玉奇吾斯塘乡、阿拉哈格镇、比西巴格乡、齐满镇、哈尼喀塔木乡、牙哈镇、乌尊镇、阿克吾斯塘乡、阿格乡、塔里木乡、雅克拉镇、二八台农场等17个乡镇场。项目新建安居房1529户,改扩建安居房6291户,户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0m2,包括室内水、电、气、厨、浴、厕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7794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10948万元,宁波市对口援疆资金补助7820万元,库车县财政配套2966万元,银行贷款4587万元,农户自筹11473万元。
本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10月入住。
库车县2012年浙江对口援助安居富民工程项目
稿源: 2012-08-24 14:56:56
根据《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行署〈关于地区2011-2018年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阿地党发[2011]3号)及《关于印发〈库车县2011-2018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库党办发[2011]70号),为全面改善提高库车县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农牧民的住房需求,按照“三通、四有、五配套”的标准,开展保障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乌恰镇、玉奇吾斯塘乡、阿拉哈格镇、比西巴格乡、齐满镇、哈尼喀塔木乡、牙哈镇、乌尊镇、阿克吾斯塘乡、阿格乡、塔里木乡、雅克拉镇、二八台农场等17个乡镇场。项目新建安居房1529户,改扩建安居房6291户,户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0m2,包括室内水、电、气、厨、浴、厕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7794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10948万元,宁波市对口援疆资金补助7820万元,库车县财政配套2966万元,银行贷款4587万元,农户自筹11473万元。
本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10月入住。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