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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大爱 永葆先进
稿源:  | 2012-06-11 13:57:21

  徐全洪,男,1930年12月出生,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3年6月入党,1990年12月退休,曾任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局级)。1980年4月被公安部荣记一等功1次,1982年6月被省公安厅荣记三等功1次。近年来,因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上成绩显著,多次获得宁波市及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9年1月,荣获宁波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扶贫办、市教育局颁发的“爱心个人”荣誉称号和“大爱无疆”奖牌。

  “我谢世后,遗产的70%用于捐助贫困大学生,30%作为党费上交党组织。”

  徐全洪同志退休以来,不甘平庸,勇于争先,始终不忘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在思想汇报中他这样向组织坦陈心迹:“我要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余生之年,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他还在遗嘱中写道:“除两套住房已分给二个儿子外,1995年我在毛岙村买的一套旧房和冰箱、彩电等家具,待我谢世后变卖成现金,与积蓄、国家规定的丧葬费等一起,70%用于捐助贫困大学生,30%作为党费上交党组织。”他几十年如一日不遗余力地扑在社会公益事业上,大力资助困难群众、贫困学生,用于扶贫帮困等公益事业的钱达20余万元。

  为了老区毛岙村的经济发展,1996年,他创办了气功健身学校;1998年,引进50万扶贫资金,在毛岙村建造休养大楼;同时,他帮助村里开发水资源,又到处进行宣传,使“紫金山”纯净水的品牌打进宁波市场。这几个项目每年为村里上缴利润15万元以上。

  “对于弱势群体和年迈的老人,我们应该倾注更多的关爱。”

  12年前,鄞州区横街镇毛岙村一位身患精神疾病的退伍军人毛乾跃孤身一人,生活十分困难,徐全洪同志得知后,主动与他结对帮扶。鄞州区鄞江镇卢王村80多岁吴利华一家四口,两个女儿是精神病患者,8岁的外孙还未上学,女婿又不肯承担对儿子的抚养,全靠吴利华老人务农供养,确属特困。2006年,徐全洪得知这个情况后,不顾76岁高龄的身体,为维护吴利华老人的正当权益四处奔波。他说:“对于弱势群体和年迈的老人,我们应该倾注更多的关爱。”通过努力,法庭最终判决:吴利华女婿抚养儿子并供其上学。同时,经过多次与村支部领导协调,解决了吴利华女儿王佳英的生活低保问题。

  “在吃饱穿暖的时候,我们要想到那些正在挨饿受冻的同胞。”

  徐全洪的家中,没有一件象样的家具,每天吃的是最简单的饭菜,穿的是缝补过的或穿了多年的旧衣服。但他却在自己家中设立了公益基金,每年将自己节省下来的钱归入公益基金中。他说:“在吃饱穿暖的时候,我们要想到那些正在挨饿受冻的同胞。”

  2005年太平洋发生海啸后,他主动向市红十字会捐款1000元;2008年2月1日,他将11600元善款送到市扶贫办,请扶贫办在春节前捐赠给困难群众;在随后的雪灾中,他向市扶贫办捐款6000元;5月,汶川大地震,他向市慈善总会捐款2000元,交纳特殊党费500元;10月,他又把补发的5000余元公务员津补贴和节省下来的5000元钱,一起捐赠给市扶贫办。

  他先后资助困难群众60余人次,与3位困难劳模结对,先后助学9名的大、中、小学学生。为了省出更多的钱资助他人,从2006年开始,徐全洪同志又要求市公安局老干部科替他从工资里每月扣下500元,积存起来用于扶贫帮困。

  退休20年来,徐全洪同志以一个老公安、老党员的名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争先创优”的真正含义,他的言行和博大的胸怀无愧于“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宁波市公安局

  二О一О年十月二十五日

【编辑:赖小惠】

践行大爱 永葆先进

——徐全洪同志先进事迹

稿源: 2012-06-11 13:57:21

  徐全洪,男,1930年12月出生,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3年6月入党,1990年12月退休,曾任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局级)。1980年4月被公安部荣记一等功1次,1982年6月被省公安厅荣记三等功1次。近年来,因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上成绩显著,多次获得宁波市及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9年1月,荣获宁波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扶贫办、市教育局颁发的“爱心个人”荣誉称号和“大爱无疆”奖牌。

  “我谢世后,遗产的70%用于捐助贫困大学生,30%作为党费上交党组织。”

  徐全洪同志退休以来,不甘平庸,勇于争先,始终不忘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在思想汇报中他这样向组织坦陈心迹:“我要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余生之年,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他还在遗嘱中写道:“除两套住房已分给二个儿子外,1995年我在毛岙村买的一套旧房和冰箱、彩电等家具,待我谢世后变卖成现金,与积蓄、国家规定的丧葬费等一起,70%用于捐助贫困大学生,30%作为党费上交党组织。”他几十年如一日不遗余力地扑在社会公益事业上,大力资助困难群众、贫困学生,用于扶贫帮困等公益事业的钱达20余万元。

  为了老区毛岙村的经济发展,1996年,他创办了气功健身学校;1998年,引进50万扶贫资金,在毛岙村建造休养大楼;同时,他帮助村里开发水资源,又到处进行宣传,使“紫金山”纯净水的品牌打进宁波市场。这几个项目每年为村里上缴利润15万元以上。

  “对于弱势群体和年迈的老人,我们应该倾注更多的关爱。”

  12年前,鄞州区横街镇毛岙村一位身患精神疾病的退伍军人毛乾跃孤身一人,生活十分困难,徐全洪同志得知后,主动与他结对帮扶。鄞州区鄞江镇卢王村80多岁吴利华一家四口,两个女儿是精神病患者,8岁的外孙还未上学,女婿又不肯承担对儿子的抚养,全靠吴利华老人务农供养,确属特困。2006年,徐全洪得知这个情况后,不顾76岁高龄的身体,为维护吴利华老人的正当权益四处奔波。他说:“对于弱势群体和年迈的老人,我们应该倾注更多的关爱。”通过努力,法庭最终判决:吴利华女婿抚养儿子并供其上学。同时,经过多次与村支部领导协调,解决了吴利华女儿王佳英的生活低保问题。

  “在吃饱穿暖的时候,我们要想到那些正在挨饿受冻的同胞。”

  徐全洪的家中,没有一件象样的家具,每天吃的是最简单的饭菜,穿的是缝补过的或穿了多年的旧衣服。但他却在自己家中设立了公益基金,每年将自己节省下来的钱归入公益基金中。他说:“在吃饱穿暖的时候,我们要想到那些正在挨饿受冻的同胞。”

  2005年太平洋发生海啸后,他主动向市红十字会捐款1000元;2008年2月1日,他将11600元善款送到市扶贫办,请扶贫办在春节前捐赠给困难群众;在随后的雪灾中,他向市扶贫办捐款6000元;5月,汶川大地震,他向市慈善总会捐款2000元,交纳特殊党费500元;10月,他又把补发的5000余元公务员津补贴和节省下来的5000元钱,一起捐赠给市扶贫办。

  他先后资助困难群众60余人次,与3位困难劳模结对,先后助学9名的大、中、小学学生。为了省出更多的钱资助他人,从2006年开始,徐全洪同志又要求市公安局老干部科替他从工资里每月扣下500元,积存起来用于扶贫帮困。

  退休20年来,徐全洪同志以一个老公安、老党员的名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争先创优”的真正含义,他的言行和博大的胸怀无愧于“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宁波市公安局

  二О一О年十月二十五日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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