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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中高高飘扬
稿源:  | 2012-05-28 17:39:09

  宁波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在市局党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积极抓促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努力为公安机关履行使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思想保证。近年来,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扎实开展,有力的保证并促进了北京奥运火炬宁波传递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千里弛援四川抗震救灾、赴疆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公安工作任务。2008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因出色完成杭州湾跨海大桥通车仪式和北京奥运火炬宁波传递的安全保卫任务,被市政府通令嘉奖;2010年5月,因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主题论坛安全保卫任务,受到省公安厅通令嘉奖;2008年巡特警支队赴川抗震救灾,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灾区群众满意的公安特警队”、“全国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并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6月,宁波援疆公安特警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辉煌成效,2008年10月公安部通报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情况,宁波市公安局被确认为“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级示范公安局”,并位列全国第三位;2009年、2010年,在全省市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中两次位列一类地区第一名,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市局机关连续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宁波市“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收容教育所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文明单位”,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文明窗口”。

  一、坚持政治建警,确保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广泛开展“创争我承诺,服务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公开点评等工作,积极履行承诺,切实推动工作,形成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齐争先、共创优的良好氛围。大力培树新时期“忠诚、奉献、卓越”宁波公安精神,结合“四警”活动,切实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以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建立“宁波公安论坛”和“月计划、周安排、季考核”机关理论学习机制,始终坚持机关“周一晚学习”制度,将“讲学、述学、评学、考学”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努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动“轮值轮训、战训合一”,严格落实“三个必训”,为民警提供了一个多层次、多视角、宽领域的学习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执法资格认证,至今共有1800余名民警相继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认证。

  二、坚持组织强警,不断提升整体战斗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依据《条例》来抓促机关党建工作,按照标准化、项目化、精细化要求,积极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不断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在市局机关基层党组织中率先实施党内选举“公推直选”试点。交警支队8个试点基层党组织均一次性顺利完成了试点任务,实现了组织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统一。各级组织和广大赏在急难险重的抗震救灾任务中作表率。“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局先后分三批派出由311名特警队员、25名交警组成的救援队奔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等工作。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全体党员民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战斗精神,以临时党组织为战斗堡垒,积极搜救废墟下的幸存者,寻找遇难者的遗体,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帮助居民恢复生产和生活,以实际行动为夺取抗震救灾援助工作的胜利贡献了宝贵的力量。广大党员民警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捐款捐物,在先期捐款40万元基础上,市局全体党员主动交纳“特殊党费”185.5万元,大力支援抗震救灾。

  三、坚持作风树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推进开门评警风活动。积极借鉴“作风建设年”成功经验,结合“警民恳谈·问计于民”工作,开展“公安局长接访”、“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实行开门搞讨论、开门评警风、开门查素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及新闻媒体等参与对公安机关警风进行评议,借助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帮助查找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队伍建设的后劲。紧密结合“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市公安局在全市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中,名次连续前移,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也逐年下降,市民对社会平安的满意度也不断上升。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和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每年定期开展“慈善一日捐”、结对助学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警民关系。近年来,已累计捐款达一千多万元,展示了公安机关党员民警关心公益事业、帮扶困难群众、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的情怀。市公安局连续两次被评定为“文明机关”标兵单位。

  四、坚持廉洁从警,努力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始终坚持把廉政教育贯穿于队伍管理的全过程,着力筑牢公安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读书思廉、谈话促廉、先进导廉、文化育廉四项活动,切实加强制度阵地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杜绝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在公安机关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强力推进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筹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在交警支队建成全市首个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同时,市局投资500余万元,在市警察学校筹建集史展室、荣誉室、警示展、报告厅于一体的“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展现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强力推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赖小惠】

党旗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中高高飘扬

——记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党委

稿源: 2012-05-28 17:39:09

  宁波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在市局党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积极抓促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努力为公安机关履行使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思想保证。近年来,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扎实开展,有力的保证并促进了北京奥运火炬宁波传递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千里弛援四川抗震救灾、赴疆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公安工作任务。2008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因出色完成杭州湾跨海大桥通车仪式和北京奥运火炬宁波传递的安全保卫任务,被市政府通令嘉奖;2010年5月,因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主题论坛安全保卫任务,受到省公安厅通令嘉奖;2008年巡特警支队赴川抗震救灾,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灾区群众满意的公安特警队”、“全国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并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6月,宁波援疆公安特警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辉煌成效,2008年10月公安部通报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情况,宁波市公安局被确认为“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级示范公安局”,并位列全国第三位;2009年、2010年,在全省市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中两次位列一类地区第一名,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市局机关连续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宁波市“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收容教育所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文明单位”,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文明窗口”。

  一、坚持政治建警,确保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广泛开展“创争我承诺,服务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公开点评等工作,积极履行承诺,切实推动工作,形成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齐争先、共创优的良好氛围。大力培树新时期“忠诚、奉献、卓越”宁波公安精神,结合“四警”活动,切实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以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建立“宁波公安论坛”和“月计划、周安排、季考核”机关理论学习机制,始终坚持机关“周一晚学习”制度,将“讲学、述学、评学、考学”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努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动“轮值轮训、战训合一”,严格落实“三个必训”,为民警提供了一个多层次、多视角、宽领域的学习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执法资格认证,至今共有1800余名民警相继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认证。

  二、坚持组织强警,不断提升整体战斗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依据《条例》来抓促机关党建工作,按照标准化、项目化、精细化要求,积极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不断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在市局机关基层党组织中率先实施党内选举“公推直选”试点。交警支队8个试点基层党组织均一次性顺利完成了试点任务,实现了组织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统一。各级组织和广大赏在急难险重的抗震救灾任务中作表率。“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局先后分三批派出由311名特警队员、25名交警组成的救援队奔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等工作。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全体党员民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战斗精神,以临时党组织为战斗堡垒,积极搜救废墟下的幸存者,寻找遇难者的遗体,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帮助居民恢复生产和生活,以实际行动为夺取抗震救灾援助工作的胜利贡献了宝贵的力量。广大党员民警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捐款捐物,在先期捐款40万元基础上,市局全体党员主动交纳“特殊党费”185.5万元,大力支援抗震救灾。

  三、坚持作风树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推进开门评警风活动。积极借鉴“作风建设年”成功经验,结合“警民恳谈·问计于民”工作,开展“公安局长接访”、“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实行开门搞讨论、开门评警风、开门查素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及新闻媒体等参与对公安机关警风进行评议,借助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帮助查找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队伍建设的后劲。紧密结合“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市公安局在全市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中,名次连续前移,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也逐年下降,市民对社会平安的满意度也不断上升。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和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每年定期开展“慈善一日捐”、结对助学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警民关系。近年来,已累计捐款达一千多万元,展示了公安机关党员民警关心公益事业、帮扶困难群众、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的情怀。市公安局连续两次被评定为“文明机关”标兵单位。

  四、坚持廉洁从警,努力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始终坚持把廉政教育贯穿于队伍管理的全过程,着力筑牢公安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读书思廉、谈话促廉、先进导廉、文化育廉四项活动,切实加强制度阵地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杜绝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在公安机关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强力推进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筹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在交警支队建成全市首个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同时,市局投资500余万元,在市警察学校筹建集史展室、荣誉室、警示展、报告厅于一体的“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展现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强力推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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