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子敏,女,1970年4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09年5月被象山县机关党工委授予县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勤于学习,提升素养。能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做好日常政治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注重形式、内容和成效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
二、抓好培训,注重实效。突出政治素质,抓好政治学习,在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干警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在学习中,注重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完善,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
三、以人为本,抓好管理。相继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作风整顿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三思三创”等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推行“四星二能手”、“双十佳”、“五好干警”、“五好支部”等评选活动,使干警学有先进,赶有目标。加强日常的考核考勤及巡查,修订完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发挥考核的奖惩激励作用。平时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与干警的谈心交流沟通,对于干警岗位调整、职务变动,新进人员定岗的,能认真组织好谈心谈话和考察工作。
四、党群共建,有序推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明确了院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职责,确保了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汪子敏
稿源: 2012-05-02 13:34:48
汪子敏,女,1970年4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09年5月被象山县机关党工委授予县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勤于学习,提升素养。能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做好日常政治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注重形式、内容和成效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
二、抓好培训,注重实效。突出政治素质,抓好政治学习,在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干警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在学习中,注重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完善,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
三、以人为本,抓好管理。相继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作风整顿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三思三创”等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推行“四星二能手”、“双十佳”、“五好干警”、“五好支部”等评选活动,使干警学有先进,赶有目标。加强日常的考核考勤及巡查,修订完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发挥考核的奖惩激励作用。平时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与干警的谈心交流沟通,对于干警岗位调整、职务变动,新进人员定岗的,能认真组织好谈心谈话和考察工作。
四、党群共建,有序推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明确了院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职责,确保了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