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伟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严龙 李岩宏 摄)
各位代表:
我受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的五年。
五年来,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历次重要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在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奠定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宁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强化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以来,常委会遵循“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工作思路,共制定法规19件,修改(订)22件,废止14件,全面完成了届初确定的五年立法任务。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到73件。
(一)不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常委会坚持以立法促转型,努力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降耗、人才支撑等方面破解发展瓶颈,完善制度安排,强化动力支撑,重在加快上寻突破,在促进上出实招,在机制上求创新。为营造注重科研、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改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保护,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冲击和要素制约,及时制定节约能源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修改水资源管理条例,强化节约意识,完善激励机制,发挥法规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通过立法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等特定经济区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进行专门立法,构筑块状产业优势,优化全市产业布局。
(二)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立法。按照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意运用立法手段来破解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探求调处医患纠纷的法制化路径,在全国率先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构建起以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为特色的医疗纠纷处置长效机制,使“宁波解法”从政府规章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强了制度运行的刚性权威。着眼于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全省率先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从调解、救助、惩治三个层面,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家庭暴力社会防控体系。适时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用立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同时也扩大了宁波“爱心城市”的全国知名度,为成功实现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了贡献。
(三)努力加快文化领域立法。为适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要求,常委会切实加强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着眼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及时修改文物保护条例,制定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和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文物保护法规制度,更好地保存和体现宁波地域文化特色。其中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在全国首开了为保护一个镇域文化而专门立法的先河。为充分发挥教育在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适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修改职工教育条例、中等职业教育条例,进一步夯实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基础。切实强化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条例,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法制化,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四)注重强化城市管理立法。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在立法中坚持规划、建设、管理“三同步”,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根据上位法的变化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制定和修改程序,加强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管理,并突出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人性化保障。通过修改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属、管理权划分和供用水双方职责,切实保障用水安全。通过制定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及时修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并督促政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在该条例的推动下,市政府已于去年4月实施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常委会在实地视察、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修订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分清职责边界,并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作出新的规定,要求政府狠抓规划落实,加大建设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此外还通过修改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相关制度。
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注意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成效。一是注重完善立法思路。面对经济转型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制需求,主动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坚持经济、社会、文化立法并重,坚持立、改、废并举,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与评估并行,自觉将地方立法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之中。本届已完成的立法项目中,经济立法占36%,社会立法占27%,文化立法占22%。列入本届立法规划项目库的53个项目,已完成立改废25项,开展立法调研或论证13项。二是注重科学民主立法。设立立法咨询员和人大代表立法工作联系组,确定首批14个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建立立法工作联席会议、法规草案重大问题修改协商等7项工作制度,以机制创新来保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坚持以人为本,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广泛听取和吸纳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发挥法规在表达、平衡、调节各方利益上的重要作用。本届有7件法规直接来自代表的议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事关民生的重要法规都坚持反复调研论证,三次审议后才最终通过。三是注重凸显地方特色。在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强化立法的创制性和特色性。本届内新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创制性法规就有12件,占63%。其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法规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四是注重强化立法效果。坚持立法、执法、评估、修改、清理相统一,由重立法向立法与实施并重转变。在全面完成本届立法任务的同时,认真做好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和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结果分步进行修改和废止。两次清理,共修改法规17件,废止8件。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有重点地对5件法规进行了评估,以实施成效检验立法质量。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专项调研,督促政府及时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倡导“要立法更要执法”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二、加强监督工作,推进科学发展
监督工作始终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监督思路,将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根本性和倾向性问题、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任期内,共听取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7项,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视察49次,作出决议决定48个。
(一)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届任期内,正值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深度影响,至今余波未了。常委会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经济形势和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情况报告,坚持每年审议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对“中提升”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绕城高速、杭甬铁路快速干线等工程进行连续视察,开展招投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共同推进市委“保增促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结合审议“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力量多次开展调研,邀请代表、专家和群众进行座谈研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综合审议报告,提交政府研究处理,确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我市中长期发展战略主线。同时,充分运用财政审查批准权,强调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投入绩效,并连续两年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3次作出预算调整决议,2次作出同意发行地方债券决定,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保障。针对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的困局,常委会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结合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紧紧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节能降耗等重点议题,通过审议、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督促政府下决心、出实招,推动发展方式真转快转。加强对规划制定、修改、实施情况的监督,在坚持每年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听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城市交通专项规划、三江口核心区改造提升规划等报告,并作出东部新城核心区C3区块规划调整的决定,从空间布局、投资结构上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二)着力推进社会民生改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届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有69项直接涉及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开展的视察检查活动,有25项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一是高度关注“三农”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粮食安全、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情况,专项审议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工作,视察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二是高度关注教育发展问题。坚持每年把教育工作列为监督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教育工作专项督查、学前教育情况等报告,开展学校安全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组织高等教育发展情况视察活动,从各个方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力度,通过专题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报告,暗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调研食品药品监管机制落实情况等系列活动,督促政府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让广大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四是高度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上下联动审议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工作,督促政府完善养老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并在可能范围内提高我市养老保障水平。听取以“菜篮子”为重点的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建议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专项审议社会救助工作,调研居家养老情况和残疾人保障工作,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视察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要求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兑现对群众的承诺。关注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要求政府多提供公共服务岗位。五是高度关注社会环境问题。围绕全市阶段性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活动。通过审议“一府两院”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报告、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净化治安环境。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督查活动,促进优化生活环境。常委会还结合计划和预算监督,高度关注民生指标、民生项目、民生工程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积极呼吁,竭力促进。去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4.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0.3%,增速最快;教育支出增长31.8%,占比最高。
(三)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本届以来,常委会承接上届做法,继续把推进生态市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择取不同重点,通过审议、检查、视察、座谈、暗访、“回头看”等形式,持之以恒地推动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和建设投入力度。任期内,先后5次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报告,5次组织实地视察和检查。2007年确定以重点行业、畜禽养殖、内河污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检查重点。2009年将减排项目实施、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作为检查重点。2011年又着重检查了污水处理厂、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环境监测中心、电镀和印染企业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在当年检查后,次年又组织力量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4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44万吨,四大火力发电企业全部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保持98%以上的投运率,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生态建设与资源约束”首次被列为约束性考核指标。此外,还组织力量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中心城区内河整治工作专项视察,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和近岸海域水环境状况进行专项调研,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
(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监督重点,每年选择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和司法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坚持每年一次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专项审议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报告和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听取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报告,加快推进法治环境建设。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和检察院抗诉工作,调研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实地察看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等特殊监管场所,督促监管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中期督查和实施情况专项审议,及时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法制统一,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本届内,共接收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47件、规范性文件200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9件。有关工作机构还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把备案审查与日常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4759件,接待群众来访6044人次。
本届任期,恰逢监督法颁布实施。常委会注意从工作机制上加以落实和规范,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一是精选监督议题。根据发展大局确定监督重点,每年择取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项目,主动跟进服务新的发展战略,始终使监督工作服务全局、贴近实际、符合民心。二是注重改进方式。坚持将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执法检查与审议报告、专项调研与集中视察、明查暗访与随机抽样结合起来,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公开征询监督建议,强化上下联合行动,及时公布监督结果,进一步丰富手段,形成合力,增强效果。本届内还首次以上下联动的形式,对市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议。三是加强跟踪督查。以推动问题解决为抓手,将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节奏有机统一起来,通过跟踪抓、连续督、“回头看”,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特别是围绕生态市建设,每年确定不同重点,已连续八年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坚持监督与促进并重。常委会积极顺应社会和群众对人大监督的新期盼,敢于触及监督中的难点,督促“一府两院”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同时又充分考虑“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现实条件,积极支持破解难题,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三、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本届以来,常委会紧紧围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和代表服务机制,既传承又创新,既规范又提升,使代表工作更好地融入到人大整体工作之中。
(一)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在全市建立了12个代表中心组、31个代表小组,并配备了联络员,搭建起代表活动网络。根据代表构成和分类情况,设立由370名代表组成的代表专业信息库和4个专业代表小组,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每年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就推动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明确代表活动必须有制度、有计划、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并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贯彻落实。每年召开代表中心组组长会议,总结部署年度代表工作,指导各代表中心组有重点地开展集中视察、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和专题工作调研。建立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事前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针对性。注重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把代表工作与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本届内,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6人次,参与立法调研、视察检查1780人次。
(二)不断健全代表履职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评选代表优秀议案建议、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开展代表履职优秀典型巡回报告等形式,引导和激励代表认真履职。积极推行以“全体登记、全面监督”为特色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切实推进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状况的依法监督。代表履职登记率达到98%。鼓励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引导代表忠诚履职,自觉接受监督。本届内海曙、北仑、鄞州等地探索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口头或书面述职制度。健全代表服务网络,建立人大培训工作制度和师资库,认真搞好代表培训。本届内举办各类代表培训活动7次,代表参加人数达680人次。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等制度,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馈给“一府两院”。本届内共编发《代表意见》42期。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支持政府部门主动邀请代表沟通交流,开展“走进部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年来,共召开重要情况通报会10次,组织230人次代表走进6家政府部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代表联络站、网上窗口、网上接待站等经验做法,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拓宽代表与选民的互动平台,组织代表与市民进行双向交流,在“中国宁波网”上举办“对话—代表在线”活动41期。
(三)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围绕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巩固成果。本届内,代表共提出议案25件,其中有12件立法案已经得到落实。注重提前介入、积极引导,通过会前交流合议、会中讨论协调、会后集中交办等方法,不断提高建议提出质量。进一步完善建议督办机制,把大会交办、重点督办、上门走访、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督办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小组合议制、建议处理“五步法”、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制等做法。本届内,先后两次对2268件建议承诺件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去年,首次对市城管局、交通委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专项评议,并由代表进行测评打分,取得了较好效果。坚持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接受代表监督。本届内,代表提出的3552件建议,均已按规定办理完毕,其中得到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2809件,占总数的79.1%,局级领导参与面商率达到8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通过督办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
(四)依法搞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根据这一新规定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常委会及早深入调研,细致做好工作安排,提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协调,适时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座谈会和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经验,推动面上工作。设立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市本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各方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全市共选举产生县(市)区人大代表2625名,乡镇人大代表5732名;492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也已依法选举产生,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争做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勤思善谋、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五个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活动,认真回顾总结我市人大发展历程,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创先争优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六个加快”战略的理解和把握,倡导为民行权、勤勉向上、务实求为的工作作风,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宗旨观念,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届内,共举办主任读书会5次、法制讲座15次、专题学习会12次。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和集体行权原则,依法建制,以制履权,不断完善“三会”工作程序和履职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本届新制定各项制度25件。规范专委会制度,拓展专委会调研、视察等活动,注重发挥专委会闭会期间作用。积极推进常委会组织体系建设,启动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增设工作,完善常委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使人大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本届内,共完成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保障研究等各类重点调研课题44个,每年召开理论研讨会,2次组织开展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及时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本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信息工作,建立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本届内,共编辑《宁波人大》30期,策划宁波日报“人民政权版”专版60期,宁波电视台“人大之声”专题31期。
(四)加强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建设,鼓励基层工作创新,积极推广宁海乡镇和江东区人代会票决政府实事工程等做法。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意见,召开街道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着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全市所有街道均设立了人大工委,并配备了专职人员。
五年来,常委会还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完善“荣誉市民”授予办法。本届内,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7人次,其中,决定任免市政府工作人员77人次,任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工作人员316人次;共授予宁波市“荣誉市民”12人,邀请“荣誉市民”出席人代会开幕式71人次。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宁波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配合支持的结果。五年工作也得到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本届常委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民群众关于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新要求,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代表法修改后对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新要求,代表活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活动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需要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本届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要做好人大工作:
——必须坚定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工作方向。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的方方面面,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既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又从自身的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为中心服务的结合点,努力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使人大工作与事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适应。
——必须践行以人为本、为民履职的工作宗旨。人大工作的主体在于代表,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于群众。人大工作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不断顺应人民群众求富裕、求公正、求安定的共同愿望。
——必须遵循依法有序、民主集中的工作方法。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特点,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凝聚各方面的优势和智慧,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既尊重个人意见,又体现集体意志,既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努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环境和工作基础,力求制定的每一件法规、作出的每一项决定都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必须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人大工作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在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和继承创新相互统一的基础上取得的。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总结传承,认真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探索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实现形式,探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制度,探索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运行机制,使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中不断前行。
五年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推进;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根基和血脉,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
各位代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宁波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我市将朝着“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发展质量好、民生服务好、城乡环境好、社会和谐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这一目标迈进。新的目标、新的任务、新的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保障。在此,我们向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服务发展大局,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
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是未来五年全市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重点。新一届人大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抓紧制定事关经济转型、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文化发展等方面急需的地方性法规,努力强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保障。要加大监督力度,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六个加快”战略实施,着力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督促政府认真实施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善于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要依法行使选举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各个国家机关顺利运转,为实施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治引领,着力提高“法治宁波”建设水平
推进法治建设,是人大责无旁贷的任务。新一届人大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需要,切实加强立法、执法、守法规律的研究和把握,不断提高“法治宁波”建设水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通过地方立法来夯实“法治宁波”建设的法制基础,制定新一轮立法规划项目库,探索立项前论证、多元化起草法规等方式方法,把一切适于法律调整的经济、社会关系尽可能地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努力把立法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把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强化对“两院”的司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创新监督手段,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询问和质询等制度。要认真贯彻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强化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三、保障民生福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必须坚持为民履职,谋民利,解民困,分民忧。新一届人大要继续关注物价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生产安全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关注群众呼声强烈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坚持把推动生态市建设作为人大工作持之以恒的一个重要抓手,督促政府将环境倒逼压力转化为产业结构调整动力,着力探索一条对自然环境干扰最少、侵害最小的绿色发展路径,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生态立市理念。要继续关注教育、卫生、文化、交通、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民生难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民生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发展人民民主,努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和核心。新一届人大要始终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更好地反映民生民意民愿,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强化代表培训工作,优化代表履职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建议新一届常委会适时作出关于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开展纪念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为民行权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坚持重大事项定时发布制度,凡是能够公开的,都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或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各位代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任重而道远,需要一届连一届,一棒接一棒,坚持不懈,奋勇探索。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励精图治,继往开来,不断开创我市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4月21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郭正伟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7 09:45:49
郭正伟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严龙 李岩宏 摄)
各位代表:
我受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的五年。
五年来,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历次重要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在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奠定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宁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强化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以来,常委会遵循“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工作思路,共制定法规19件,修改(订)22件,废止14件,全面完成了届初确定的五年立法任务。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到73件。
(一)不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常委会坚持以立法促转型,努力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降耗、人才支撑等方面破解发展瓶颈,完善制度安排,强化动力支撑,重在加快上寻突破,在促进上出实招,在机制上求创新。为营造注重科研、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改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保护,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冲击和要素制约,及时制定节约能源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修改水资源管理条例,强化节约意识,完善激励机制,发挥法规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通过立法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等特定经济区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进行专门立法,构筑块状产业优势,优化全市产业布局。
(二)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立法。按照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意运用立法手段来破解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探求调处医患纠纷的法制化路径,在全国率先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构建起以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为特色的医疗纠纷处置长效机制,使“宁波解法”从政府规章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强了制度运行的刚性权威。着眼于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全省率先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从调解、救助、惩治三个层面,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家庭暴力社会防控体系。适时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用立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同时也扩大了宁波“爱心城市”的全国知名度,为成功实现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了贡献。
(三)努力加快文化领域立法。为适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要求,常委会切实加强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着眼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及时修改文物保护条例,制定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和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文物保护法规制度,更好地保存和体现宁波地域文化特色。其中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在全国首开了为保护一个镇域文化而专门立法的先河。为充分发挥教育在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适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修改职工教育条例、中等职业教育条例,进一步夯实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基础。切实强化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条例,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法制化,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四)注重强化城市管理立法。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在立法中坚持规划、建设、管理“三同步”,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根据上位法的变化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制定和修改程序,加强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管理,并突出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人性化保障。通过修改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属、管理权划分和供用水双方职责,切实保障用水安全。通过制定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及时修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并督促政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在该条例的推动下,市政府已于去年4月实施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常委会在实地视察、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修订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分清职责边界,并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作出新的规定,要求政府狠抓规划落实,加大建设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此外还通过修改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相关制度。
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注意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成效。一是注重完善立法思路。面对经济转型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制需求,主动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坚持经济、社会、文化立法并重,坚持立、改、废并举,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与评估并行,自觉将地方立法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之中。本届已完成的立法项目中,经济立法占36%,社会立法占27%,文化立法占22%。列入本届立法规划项目库的53个项目,已完成立改废25项,开展立法调研或论证13项。二是注重科学民主立法。设立立法咨询员和人大代表立法工作联系组,确定首批14个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建立立法工作联席会议、法规草案重大问题修改协商等7项工作制度,以机制创新来保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坚持以人为本,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广泛听取和吸纳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发挥法规在表达、平衡、调节各方利益上的重要作用。本届有7件法规直接来自代表的议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事关民生的重要法规都坚持反复调研论证,三次审议后才最终通过。三是注重凸显地方特色。在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强化立法的创制性和特色性。本届内新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创制性法规就有12件,占63%。其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法规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四是注重强化立法效果。坚持立法、执法、评估、修改、清理相统一,由重立法向立法与实施并重转变。在全面完成本届立法任务的同时,认真做好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和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结果分步进行修改和废止。两次清理,共修改法规17件,废止8件。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有重点地对5件法规进行了评估,以实施成效检验立法质量。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专项调研,督促政府及时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倡导“要立法更要执法”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二、加强监督工作,推进科学发展
监督工作始终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监督思路,将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根本性和倾向性问题、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任期内,共听取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7项,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视察49次,作出决议决定48个。
(一)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届任期内,正值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深度影响,至今余波未了。常委会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经济形势和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情况报告,坚持每年审议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对“中提升”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绕城高速、杭甬铁路快速干线等工程进行连续视察,开展招投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共同推进市委“保增促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结合审议“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力量多次开展调研,邀请代表、专家和群众进行座谈研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综合审议报告,提交政府研究处理,确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我市中长期发展战略主线。同时,充分运用财政审查批准权,强调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投入绩效,并连续两年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3次作出预算调整决议,2次作出同意发行地方债券决定,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保障。针对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的困局,常委会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结合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紧紧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节能降耗等重点议题,通过审议、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督促政府下决心、出实招,推动发展方式真转快转。加强对规划制定、修改、实施情况的监督,在坚持每年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听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城市交通专项规划、三江口核心区改造提升规划等报告,并作出东部新城核心区C3区块规划调整的决定,从空间布局、投资结构上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二)着力推进社会民生改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届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有69项直接涉及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开展的视察检查活动,有25项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一是高度关注“三农”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粮食安全、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情况,专项审议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工作,视察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二是高度关注教育发展问题。坚持每年把教育工作列为监督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教育工作专项督查、学前教育情况等报告,开展学校安全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组织高等教育发展情况视察活动,从各个方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力度,通过专题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报告,暗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调研食品药品监管机制落实情况等系列活动,督促政府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让广大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四是高度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上下联动审议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工作,督促政府完善养老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并在可能范围内提高我市养老保障水平。听取以“菜篮子”为重点的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建议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专项审议社会救助工作,调研居家养老情况和残疾人保障工作,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视察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要求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兑现对群众的承诺。关注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要求政府多提供公共服务岗位。五是高度关注社会环境问题。围绕全市阶段性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活动。通过审议“一府两院”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报告、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净化治安环境。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督查活动,促进优化生活环境。常委会还结合计划和预算监督,高度关注民生指标、民生项目、民生工程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积极呼吁,竭力促进。去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4.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0.3%,增速最快;教育支出增长31.8%,占比最高。
(三)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本届以来,常委会承接上届做法,继续把推进生态市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择取不同重点,通过审议、检查、视察、座谈、暗访、“回头看”等形式,持之以恒地推动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和建设投入力度。任期内,先后5次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报告,5次组织实地视察和检查。2007年确定以重点行业、畜禽养殖、内河污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检查重点。2009年将减排项目实施、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作为检查重点。2011年又着重检查了污水处理厂、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环境监测中心、电镀和印染企业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在当年检查后,次年又组织力量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4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44万吨,四大火力发电企业全部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保持98%以上的投运率,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生态建设与资源约束”首次被列为约束性考核指标。此外,还组织力量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中心城区内河整治工作专项视察,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和近岸海域水环境状况进行专项调研,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
(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监督重点,每年选择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和司法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坚持每年一次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专项审议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报告和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听取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报告,加快推进法治环境建设。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和检察院抗诉工作,调研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实地察看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等特殊监管场所,督促监管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中期督查和实施情况专项审议,及时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法制统一,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本届内,共接收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47件、规范性文件200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9件。有关工作机构还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把备案审查与日常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4759件,接待群众来访6044人次。
本届任期,恰逢监督法颁布实施。常委会注意从工作机制上加以落实和规范,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一是精选监督议题。根据发展大局确定监督重点,每年择取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项目,主动跟进服务新的发展战略,始终使监督工作服务全局、贴近实际、符合民心。二是注重改进方式。坚持将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执法检查与审议报告、专项调研与集中视察、明查暗访与随机抽样结合起来,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公开征询监督建议,强化上下联合行动,及时公布监督结果,进一步丰富手段,形成合力,增强效果。本届内还首次以上下联动的形式,对市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议。三是加强跟踪督查。以推动问题解决为抓手,将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节奏有机统一起来,通过跟踪抓、连续督、“回头看”,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特别是围绕生态市建设,每年确定不同重点,已连续八年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坚持监督与促进并重。常委会积极顺应社会和群众对人大监督的新期盼,敢于触及监督中的难点,督促“一府两院”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同时又充分考虑“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现实条件,积极支持破解难题,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三、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本届以来,常委会紧紧围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和代表服务机制,既传承又创新,既规范又提升,使代表工作更好地融入到人大整体工作之中。
(一)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在全市建立了12个代表中心组、31个代表小组,并配备了联络员,搭建起代表活动网络。根据代表构成和分类情况,设立由370名代表组成的代表专业信息库和4个专业代表小组,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每年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就推动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明确代表活动必须有制度、有计划、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并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贯彻落实。每年召开代表中心组组长会议,总结部署年度代表工作,指导各代表中心组有重点地开展集中视察、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和专题工作调研。建立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事前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针对性。注重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把代表工作与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本届内,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6人次,参与立法调研、视察检查1780人次。
(二)不断健全代表履职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评选代表优秀议案建议、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开展代表履职优秀典型巡回报告等形式,引导和激励代表认真履职。积极推行以“全体登记、全面监督”为特色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切实推进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状况的依法监督。代表履职登记率达到98%。鼓励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引导代表忠诚履职,自觉接受监督。本届内海曙、北仑、鄞州等地探索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口头或书面述职制度。健全代表服务网络,建立人大培训工作制度和师资库,认真搞好代表培训。本届内举办各类代表培训活动7次,代表参加人数达680人次。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等制度,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馈给“一府两院”。本届内共编发《代表意见》42期。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支持政府部门主动邀请代表沟通交流,开展“走进部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年来,共召开重要情况通报会10次,组织230人次代表走进6家政府部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代表联络站、网上窗口、网上接待站等经验做法,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拓宽代表与选民的互动平台,组织代表与市民进行双向交流,在“中国宁波网”上举办“对话—代表在线”活动41期。
(三)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围绕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巩固成果。本届内,代表共提出议案25件,其中有12件立法案已经得到落实。注重提前介入、积极引导,通过会前交流合议、会中讨论协调、会后集中交办等方法,不断提高建议提出质量。进一步完善建议督办机制,把大会交办、重点督办、上门走访、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督办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小组合议制、建议处理“五步法”、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制等做法。本届内,先后两次对2268件建议承诺件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去年,首次对市城管局、交通委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专项评议,并由代表进行测评打分,取得了较好效果。坚持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接受代表监督。本届内,代表提出的3552件建议,均已按规定办理完毕,其中得到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2809件,占总数的79.1%,局级领导参与面商率达到8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通过督办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
(四)依法搞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根据这一新规定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常委会及早深入调研,细致做好工作安排,提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协调,适时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座谈会和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经验,推动面上工作。设立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市本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各方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全市共选举产生县(市)区人大代表2625名,乡镇人大代表5732名;492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也已依法选举产生,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争做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勤思善谋、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五个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活动,认真回顾总结我市人大发展历程,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创先争优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六个加快”战略的理解和把握,倡导为民行权、勤勉向上、务实求为的工作作风,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宗旨观念,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届内,共举办主任读书会5次、法制讲座15次、专题学习会12次。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和集体行权原则,依法建制,以制履权,不断完善“三会”工作程序和履职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本届新制定各项制度25件。规范专委会制度,拓展专委会调研、视察等活动,注重发挥专委会闭会期间作用。积极推进常委会组织体系建设,启动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增设工作,完善常委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使人大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本届内,共完成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保障研究等各类重点调研课题44个,每年召开理论研讨会,2次组织开展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及时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本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信息工作,建立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本届内,共编辑《宁波人大》30期,策划宁波日报“人民政权版”专版60期,宁波电视台“人大之声”专题31期。
(四)加强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建设,鼓励基层工作创新,积极推广宁海乡镇和江东区人代会票决政府实事工程等做法。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意见,召开街道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着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全市所有街道均设立了人大工委,并配备了专职人员。
五年来,常委会还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完善“荣誉市民”授予办法。本届内,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7人次,其中,决定任免市政府工作人员77人次,任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工作人员316人次;共授予宁波市“荣誉市民”12人,邀请“荣誉市民”出席人代会开幕式71人次。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宁波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配合支持的结果。五年工作也得到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本届常委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民群众关于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新要求,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代表法修改后对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新要求,代表活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活动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需要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本届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要做好人大工作:
——必须坚定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工作方向。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的方方面面,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既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又从自身的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为中心服务的结合点,努力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使人大工作与事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适应。
——必须践行以人为本、为民履职的工作宗旨。人大工作的主体在于代表,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于群众。人大工作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不断顺应人民群众求富裕、求公正、求安定的共同愿望。
——必须遵循依法有序、民主集中的工作方法。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特点,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凝聚各方面的优势和智慧,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既尊重个人意见,又体现集体意志,既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努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环境和工作基础,力求制定的每一件法规、作出的每一项决定都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必须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人大工作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在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和继承创新相互统一的基础上取得的。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总结传承,认真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探索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实现形式,探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制度,探索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运行机制,使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中不断前行。
五年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推进;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根基和血脉,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
各位代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宁波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我市将朝着“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发展质量好、民生服务好、城乡环境好、社会和谐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这一目标迈进。新的目标、新的任务、新的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保障。在此,我们向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服务发展大局,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
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是未来五年全市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重点。新一届人大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抓紧制定事关经济转型、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文化发展等方面急需的地方性法规,努力强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保障。要加大监督力度,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六个加快”战略实施,着力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督促政府认真实施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善于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要依法行使选举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各个国家机关顺利运转,为实施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治引领,着力提高“法治宁波”建设水平
推进法治建设,是人大责无旁贷的任务。新一届人大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需要,切实加强立法、执法、守法规律的研究和把握,不断提高“法治宁波”建设水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通过地方立法来夯实“法治宁波”建设的法制基础,制定新一轮立法规划项目库,探索立项前论证、多元化起草法规等方式方法,把一切适于法律调整的经济、社会关系尽可能地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努力把立法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把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强化对“两院”的司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创新监督手段,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询问和质询等制度。要认真贯彻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强化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三、保障民生福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必须坚持为民履职,谋民利,解民困,分民忧。新一届人大要继续关注物价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生产安全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关注群众呼声强烈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坚持把推动生态市建设作为人大工作持之以恒的一个重要抓手,督促政府将环境倒逼压力转化为产业结构调整动力,着力探索一条对自然环境干扰最少、侵害最小的绿色发展路径,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生态立市理念。要继续关注教育、卫生、文化、交通、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民生难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民生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发展人民民主,努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和核心。新一届人大要始终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更好地反映民生民意民愿,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强化代表培训工作,优化代表履职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建议新一届常委会适时作出关于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开展纪念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为民行权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坚持重大事项定时发布制度,凡是能够公开的,都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或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各位代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任重而道远,需要一届连一届,一棒接一棒,坚持不懈,奋勇探索。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励精图治,继往开来,不断开创我市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