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泽明代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认真落实“八项司法”新任务,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和实现“两个基本”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4月24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5 10:06:06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泽明代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认真落实“八项司法”新任务,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和实现“两个基本”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