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琼,女,1969年6月出生,1994年8月入党,1994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现任象山县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5年6月被中共象山县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09年5月被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2011年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主要事迹:
在象山县涂茨镇担任党委委员期间,该同志十分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加强管理。该同志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在党建工作上。提出确定积极分子到转正全程公示制、票决制和“四访制”。年年翻新“七一”建党活动载体,开展“颂歌献给党”红歌大家唱和“庆党建、献爱心、党员为您服务”党员上街设摊服务,撰写的《弘扬正气,强化典型导向》一文被县委组织部评为党建工作“金点子”二等奖。创新思路,树立品牌。该同志勇于党建工作的创新,表现出了优异的创优创新能力。针对农村党员发展生产无本钱、无法带头富的现状,筹集资金60万用于75周岁以上老党员发放每月20元生活补助和每人每年8张理发优待卡,每半年确定一个主题,由村干部上台交流发言,组织村干部开展“建设新农村,干部挑大梁”演讲赛和实施村主要干部由党委书记约谈办法,实效明显。
林琼
稿源: 2012-04-18 17:07:36
林琼,女,1969年6月出生,1994年8月入党,1994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现任象山县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5年6月被中共象山县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09年5月被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2011年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主要事迹:
在象山县涂茨镇担任党委委员期间,该同志十分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加强管理。该同志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在党建工作上。提出确定积极分子到转正全程公示制、票决制和“四访制”。年年翻新“七一”建党活动载体,开展“颂歌献给党”红歌大家唱和“庆党建、献爱心、党员为您服务”党员上街设摊服务,撰写的《弘扬正气,强化典型导向》一文被县委组织部评为党建工作“金点子”二等奖。创新思路,树立品牌。该同志勇于党建工作的创新,表现出了优异的创优创新能力。针对农村党员发展生产无本钱、无法带头富的现状,筹集资金60万用于75周岁以上老党员发放每月20元生活补助和每人每年8张理发优待卡,每半年确定一个主题,由村干部上台交流发言,组织村干部开展“建设新农村,干部挑大梁”演讲赛和实施村主要干部由党委书记约谈办法,实效明显。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