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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如何避免“跑冒滴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3月12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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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共财政资金“堵漏”

  全国政协委员施耀忠等代表委员认为,现在一些“问题政府采购”,虽都好像走了程序,但实质是滥用公共财政资金,最终不仅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成为腐败的温床。

  财政部在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指出,今年要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代表委员认为,财政部的这些规定是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一步。但要切实遏制种种乱象,仍然需要在法制化和透明化等方面下功夫。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建议,构建人大、政府审计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杜绝财政资金“先用后报”“边用边报”现象,建立向社会公众定期、定例公布详细的预算信息的制度,扩大广大纳税人对预算管理的知情权,其中政府采购信息要作为重点向社会公开。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今年则在其《关于制定统一完备的政府采购法维护采购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提案中建议,目前我国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有许多交叉而又不统一之处,引发了诸多问题,影响了统一的采购法律秩序建立,只有完善法制才能维护采购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吕薇表示,虽然目前我国的公共财政收入较之以往有明显提高,但需要用钱的地方也大大增加。规范政府采购,是狠抓财政增收节支的重点,要加强对相关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吴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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