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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撞上豪车,谁来买单?
宁波代表建议设立交通工具无过错责任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3月06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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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撞豪车的事故最近屡屡见诸报端:一个月前,温州的一辆本田雅阁擦到了劳斯莱斯,无独有偶,南京的一辆东南菱悦也撞上劳斯莱斯;而在宁波,一周前一辆半挂车追尾奥迪,奥迪车尾严重变形不说,后备箱里的名贵兰花被毁,预计损失达60万元……豪车撞不起,轻轻一碰数十万元起,轻微事故却要巨额赔偿是否合理引发热议。

  “富人的奢侈品消费不应当成为普通百姓的梦魇。”来自宁波的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教授、图书馆馆长范谊认为,百姓撞豪车的代价不该这么大,他建议设立交通工具无过错责任险。

  百姓撞豪车的几率会越来越大

  范谊认为,像前文所提,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三起类似的事故并不奇怪,路权是公共权益,不管是富人还是普通百姓都有使用公路的平等权利。随着我国豪车市场的不断膨胀和普通百姓收入的提高,普通百姓驾驶普通车辆碰撞豪车的概率只可能越来越大。一般商业保险最高赔付额有30万元或50万元,看上去不少了,但对于豪车的赔偿来说,只是杯水车薪。问题是,剩下的钱,该谁来买单?

  最高赔付之外的赔偿,应由第三方救济

  范谊以南京的事故举例:劳斯莱斯维修费估算至少80万元,车主没有过错,其所投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菱悦车主所投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额只有30万元,剩余50万元须由菱悦车主自行承担。

  菱悦车主小刘月薪2000余元,用贷款方式购买了这辆菱悦车,家里有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这是典型的普通百姓家庭,50万元左右的巨额赔偿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场噩梦。所幸在了解事主小刘的家庭经济条件后,豪车车主陈先生表示愿免除小刘的赔偿责任,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范谊分析,普通百姓只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有限责任,小刘不是酒后驾车,不是恶意撞击,不是超载超速,只因碰上的是劳斯莱斯,就面临巨额赔偿,这个代价太大了。陈先生的做法值得称道,但毕竟是无责任方,交了保险却还要自行维修费,于情于法于理都不合适。因此他觉得,必须设计一种制度,可以对类似事故进行第三方救济。

  建议设立交通工具无过错责任险

  “陈先生投了高额保费,保的是车子的损害赔偿,这和车主是否有事故责任并没有逻辑关系。”范谊认为,交强险中的有关条款应该改为:“当受害车辆的修复费用超过负全责方承保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标准时,无过错方承保公司应在其承担的最高赔付标准内给予补充救济。若仍有余额,由过错方承担。”

  此外,他还建议研究设计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险,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交通事故法定有限赔偿制度,即事故肇事方只承担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的有限责任,其保险公司作为有限责任的执行人也只承担规定的有限赔偿。豪车车主为避免出现事故肇事方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自行购买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险,并按无过错责任险的有关规定要求赔偿。未购买无过错责任险而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只能要求法律规定以内的赔偿要求。超出规定上线的赔偿要求,法律不予支持。

  范谊觉得,这针对越来越多的豪车等高价奢侈品消费提供了一种第三方救济手段,既避免普通百姓的无妄之灾,也保护豪车车主的应有权益。“既然富人玩得起高价奢侈品,也应该付得起合理的保费。不应该让他们的高价奢侈品成为普通百姓的梦魇。”记者 樊卓婧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吴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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