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简介:李波,男,1979年2月出生,2002年入党,2002年参加工作,现任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曾获宁海县十大优秀青年卫士、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闪光言行:2002年,李波凭着对检察工作的向往和热爱,放弃就读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机会,毅然选择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九年来,他始终把“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自己工作的最高准则,不断加强对刑事司法政策和检察业务的学习研究,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在侦查监督工作中,李波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准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地惩治犯罪,引导公安机关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刑事犯罪案件,并积极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在其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三年间,该科室的业务考核成绩均名列全省B类检察院前五名。
在反贪工作中,李波清醒认识到自己一直从事刑检工作,对反贪业务并不熟悉,这样的困难必须通过勤奋学习来克服。他认真阅读侦查方面的书籍和案例,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并主动参与每一个案件的侦查和审讯。2011年8月,经民主推荐、组织考核,他被提拔担任反贪局局长,成为全市最年轻的反贪局局长,也让他深切感受到肩上的担子重了,职责更大了。(宁海县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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