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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诉陈晓索赔千万封口费 陈晓“淡定”不回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1月06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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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执行董事邹晓春亲自出庭 陈晓“淡定”不作回应

  “千万要快乐,千万要健康,千万要幸福……”元旦假日期间,陈晓心情大好,在给本报记者发来的贺年短信中,陈晓用诙谐的段子调侃。就在外界已逐渐淡忘“黄陈大战”时,一则“国美诉陈晓开庭”的消息再次激起了人们浓厚的“围观欲”。

  昨日,备受关注的国美告陈晓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国美执行董事邹晓春亲自出庭,并首次披露国美曾在陈晓离职前给付1千万元“封口费”,签订高管离职相关的保密协议。陈晓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全权委托律师在做”,并未出庭,对案件也以“敏感时期”为由不作回应。

  在昨日的法庭上,邹晓春披露去年3月9日陈晓在离职的时候,与国美电器签署了一份协议,明确写明被告向原告作出各项承诺。同时《协议》还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税后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被告履行《协议》里各项承诺的全部对价。

  择日进行法庭辩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正义网昨日署名的文章对庭审现场描述指出,原告称,《协议》签订后,其依约分两次向被告支付了人民币1000万元,但被告却向某媒体记者发表对原告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不实信息证实是诽谤言论。

  为此,原告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违反相关承诺,应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协议对价(税后)1000万元人民币。

  陈晓一方答辩认为,原告在诉讼中称,被告具有诽谤言论,但其提供的3份证据均为新闻报道,并不能用于证明被告曾接受过记者的采访,也不能证明被告曾说过报道中的内容。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请求。

  庭审进行至中午12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进行法庭辩论。

  案件源于去年5月10日某财经媒体一篇《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报道,在这篇报道中,陈晓认为国美财务黑洞惊人,并抨击了行业现存不健康的零供关系,指出国美从总部到柜台的每个环节都向供应商收费,并存在大量灰色收费,最终供应商承担的这些成本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随后国美发布的官方声明中强烈回应,陈晓的言论严重违反早前与国美签订的协议,对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等造成了经济损失。

  虽然陈晓旋即表态“那是(媒体记者)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但一个月后还是遭到了国美的正式起诉,理由是陈晓离职违反了高管离职协议中的保密条款。

  律师观点:邹晓春方面取证难度大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肖红波律师认为,如果双方之间有协议,陈晓本应遵守。

  不过,他认为,是否有意传播将成为案件定性的关键,邹晓春方面取证面临较大困难。

  在昨日与本报记者的沟通过程中,与案件刚刚浮出水面时不知所措的“茫然”相比,陈晓“淡定”了许多。“今年我的精力仍将主要放在投资,拉动内需将会导致国内的消费领域具有不小的投资空间,是我关注的重点”,陈晓说,而对于刚刚开庭的案件,“全权委托律师在做,敏感时期就不发表评论了吧。”

  本报此前曾披露,从国美离职后,陈晓就变身财务投资人。继投资家居用品连锁店之后,陈晓将投资目光转向了二手汽车市场,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一家二手车超市的股东中,陈晓是控股股东、车王控股的第二大股东。这家二手车超市的投入资金达1.5亿元。

  陈晓认为,二手车拥有庞大的市场空间,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二手车市场也将迎来整合的良好时机。  

  文/记者刘新宇

稿源: 广州日报  编辑: 沈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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