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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佳何老何说和典型案例
案例四:拉家常解决赔偿纠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2月09日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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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何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始终把自己放在与当事人平等的地位,调处矛盾纠纷往往以拉拉家常、谈谈天的形式解决,和颜悦色地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走街串户的方式,严谨中不失人情,判断是非曲直给当事人留有余地。解决纠纷的同时消磨意气,化解纠纷更是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一段恩怨。

  2011年2月的一天,水产养殖户马某排放有毒用水至河港却未通知毗邻海塘的养殖户。何某、何某某、马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闸引水,致使他们虾塘内的虾全部死亡。本案发生后,马某主动请求老何出面调解,但因受害方直接损失难以统计、间接损失巨大而无法谈拢。老何就发扬艰苦务实的工作风格,有事没事就到受害方的家里去聊两句,不在乎话多话少,能否谈成,只求今天说上几句,明天说上几句,苦口婆心做工作。本来看上去没可能谈拢的工作,经过老何一天天的努力,渐渐有了转机。受害方松动了口风,表示愿意同马某一起坐下来商谈。在接下来的调处中,由于受害方降低了赔偿要求和马某积极赔不是的态度,在老何的说和下,很快达成了调处合意。最后的赔偿金额并不高,马某赔偿7000元,受害重的何某获得3500元,何某某获得1750元,马某某获得1750元。矛盾纠纷化解了,更重要的是四位当事人没有因为纠纷产生隔阂,见了面依然能够你兄我弟地闲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刘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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