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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插播广告,休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1月29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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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电视剧“限广令”传闻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正式宣布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一网打尽“各电视台”的这一纸“规定”也让电视剧拥趸们为之一振。“为了多播广告,明明40多分钟的《步步惊心》,活活被压缩到了30几分钟一集。现在好了,可以酣畅地看剧了。”网友“刘易斯之梦”说出了很多观众的心声。而类似《步步惊心》的“虐心”广告现象,在各地荧屏已是司空见惯,在一集电视剧中“化整为零”地插入半集广告,成了共同的游戏规则。究其原因,无疑是利益驱动。有关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尤其是在晚间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更是重中之重。“不插播广告,就是跟钱过不去”,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现象愈演愈烈,也被网友们调侃为“广告中插播了电视剧”,“哥看的不是电视剧,而是广告”。

  然而,越来越沦落为“广告容器”的电视剧与满足群众视听需求的初衷,却也渐行渐远。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广电总局昨天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

  也有不少人士“未雨绸缪”,既然插播广告不行了,电视剧将借此大踏步迈进“广告植入”时代,从此可能“台词皆带黄金甲”。但不管怎样,“限广令”的推出已经是一大进步,在可预见的未来,观众可以在电视机上顺畅地看完整一集电视剧。而这才是电视剧真正的“春天”。

稿源: 解放日报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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