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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职业操守专业规范与新闻真实性
稿源: 文汇报  | 2011-11-23 15:04:03

  吕怡然

  透视这些年来的许多虚假新闻报道,子虚乌有、向壁虚构的无中生有之作,为数极少,绝大多数是由于采编工作失范失序,导致报道失实。眼下,全国新闻界正在持续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按规矩做新闻,理应是“走转改”题中应有之义

  这种情形在新闻界相当少见:近日,《人民邮电报》公开指责央视《新闻30分》节目有关“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质问央视记者: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垄断事实查明了吗?全球行情吃准了吗?新闻素养丢掉了吗?

  对电信业的内情,外行难以辨析和评判孰是孰非,但就央视的报道和《人民邮电报》的批评这一风波来看,不管哪一方,如果在相关报道涉及的一些问题上概念不清、措辞不当、分析不妥、判断不准,就有失新闻专业规范,就会造成报道不严谨、不专业,因而也就不真实、不权威。

  新闻实务操作失范,是时下相当普遍的现象

  实际上,新闻实务操作失范,是时下相当普遍的现象,此起彼伏的“事端”,可以信手拈来。以近期发生的“新闻界里的新闻”举例,深圳新闻网为“八毛门事件”的报道诚恳道歉:“我们在此稿件的处理中,有新闻专业方面的失误,客观中立平衡的新闻专业精神没有得到好的体现。”话音未落,方舟子在其博客上对一家报纸发飙:“记者居然编造说我证实‘千滚水’‘蒸锅水’‘二开水’都不能喝,而且给出伪科学的理由吓唬人……盗用我的名义宣扬伪科学,还赖给××晚报。有比这更无耻的记者吗?”没几天,曝光“健力宝奥运金罐造假”的奥运冠军庄晓岩呵斥道:“记者懂不懂点法?没有采访我怎么就胡写呢?如果再有人没采访我就这么编,我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这般热闹,真是令新闻人喟叹而汗颜!如今,即使那些以严肃、高端自诩的传媒,也出现了疏漏、失误、失真,可见传媒业亟需重视践行职业操守、专业规范。

  透视这些年来的许多虚假新闻报道,子虚乌有、向壁虚构的无中生有之作,为数极少,绝大多数是由于采编工作失范失序,导致报道失实。例如采访中偏听偏信,仅凭一家之言便轻率报道;对重要数据不加考证,盲目引用,或漫不经心,信手写上,一个标错的小数点便酿成大错;对外来稿件把关缺失,甚至仅向作者本人核实,致使造假者得逞;随意收集、“整合”互联网上的信息,“拿来”便发;在原本真实的报道中,添加未经核查的信息;将国外报刊上的新闻照单全收,明明并非自己采访所得,而只是翻译一下,便堂而皇之署上“本报记者”大名;“热线报料”传来的信息,妙笔生花之后摇身一变亦成“记者报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于是,很多新闻报道险象环生、隐患四伏,真新闻里掺杂着假信息,真假参半,致使新闻真实性受损,传媒公信力遭殃。

  按规矩做新闻,是“走转改”题中应有之义

  与其他行业一样,新闻界也有各种有形无形的“行规”,须遵循新闻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规范,采写编审校印的每个环节都来不得半点马虎。而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公民记者”时代之后,职业新闻人更应该严守规矩,做发现、搜索、考量、评判、选择、采编新闻报道的行家里手。这正是社会责任的担当,诚如西方一位新闻学家所言:“责任是指对同行、新闻源以及公众的一种职业态度,也指传媒对自己的报道负责。”

  有鉴于此,新闻出版总署新近出台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更多地从新闻工作的专业要求和行业规范上,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如“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等等。这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工作、切实执行职业准则,为防止不实信息、虚假报道,扎起了一道道篱笆,进而形成科学缜密的新闻采编规程,建立健全健康的新闻秩序。

  各种规定、准则、规范,是新闻人应当认同与实践的善行和应当反对与避免的陋习之“清单”与“列表”,而付诸行动,固然需要制约性的举措,但更需要自觉自律。眼下,全国新闻界正在持续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按规矩做新闻,理应是“走转改”题中应有之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假如连起码的规矩都不能遵守,即便把“走转改”叫得震天响,即便天天去“走”、日日说“转”、时时图“改”,也会虚有其表。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对此,职业新闻人该如何回应、如何动作?

  (作者为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高级编辑)

【编辑:张赛霞】

评论:职业操守专业规范与新闻真实性

稿源: 文汇报 2011-11-23 15:04:03

  吕怡然

  透视这些年来的许多虚假新闻报道,子虚乌有、向壁虚构的无中生有之作,为数极少,绝大多数是由于采编工作失范失序,导致报道失实。眼下,全国新闻界正在持续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按规矩做新闻,理应是“走转改”题中应有之义

  这种情形在新闻界相当少见:近日,《人民邮电报》公开指责央视《新闻30分》节目有关“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质问央视记者: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垄断事实查明了吗?全球行情吃准了吗?新闻素养丢掉了吗?

  对电信业的内情,外行难以辨析和评判孰是孰非,但就央视的报道和《人民邮电报》的批评这一风波来看,不管哪一方,如果在相关报道涉及的一些问题上概念不清、措辞不当、分析不妥、判断不准,就有失新闻专业规范,就会造成报道不严谨、不专业,因而也就不真实、不权威。

  新闻实务操作失范,是时下相当普遍的现象

  实际上,新闻实务操作失范,是时下相当普遍的现象,此起彼伏的“事端”,可以信手拈来。以近期发生的“新闻界里的新闻”举例,深圳新闻网为“八毛门事件”的报道诚恳道歉:“我们在此稿件的处理中,有新闻专业方面的失误,客观中立平衡的新闻专业精神没有得到好的体现。”话音未落,方舟子在其博客上对一家报纸发飙:“记者居然编造说我证实‘千滚水’‘蒸锅水’‘二开水’都不能喝,而且给出伪科学的理由吓唬人……盗用我的名义宣扬伪科学,还赖给××晚报。有比这更无耻的记者吗?”没几天,曝光“健力宝奥运金罐造假”的奥运冠军庄晓岩呵斥道:“记者懂不懂点法?没有采访我怎么就胡写呢?如果再有人没采访我就这么编,我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这般热闹,真是令新闻人喟叹而汗颜!如今,即使那些以严肃、高端自诩的传媒,也出现了疏漏、失误、失真,可见传媒业亟需重视践行职业操守、专业规范。

  透视这些年来的许多虚假新闻报道,子虚乌有、向壁虚构的无中生有之作,为数极少,绝大多数是由于采编工作失范失序,导致报道失实。例如采访中偏听偏信,仅凭一家之言便轻率报道;对重要数据不加考证,盲目引用,或漫不经心,信手写上,一个标错的小数点便酿成大错;对外来稿件把关缺失,甚至仅向作者本人核实,致使造假者得逞;随意收集、“整合”互联网上的信息,“拿来”便发;在原本真实的报道中,添加未经核查的信息;将国外报刊上的新闻照单全收,明明并非自己采访所得,而只是翻译一下,便堂而皇之署上“本报记者”大名;“热线报料”传来的信息,妙笔生花之后摇身一变亦成“记者报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于是,很多新闻报道险象环生、隐患四伏,真新闻里掺杂着假信息,真假参半,致使新闻真实性受损,传媒公信力遭殃。

  按规矩做新闻,是“走转改”题中应有之义

  与其他行业一样,新闻界也有各种有形无形的“行规”,须遵循新闻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规范,采写编审校印的每个环节都来不得半点马虎。而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公民记者”时代之后,职业新闻人更应该严守规矩,做发现、搜索、考量、评判、选择、采编新闻报道的行家里手。这正是社会责任的担当,诚如西方一位新闻学家所言:“责任是指对同行、新闻源以及公众的一种职业态度,也指传媒对自己的报道负责。”

  有鉴于此,新闻出版总署新近出台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更多地从新闻工作的专业要求和行业规范上,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如“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等等。这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工作、切实执行职业准则,为防止不实信息、虚假报道,扎起了一道道篱笆,进而形成科学缜密的新闻采编规程,建立健全健康的新闻秩序。

  各种规定、准则、规范,是新闻人应当认同与实践的善行和应当反对与避免的陋习之“清单”与“列表”,而付诸行动,固然需要制约性的举措,但更需要自觉自律。眼下,全国新闻界正在持续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按规矩做新闻,理应是“走转改”题中应有之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假如连起码的规矩都不能遵守,即便把“走转改”叫得震天响,即便天天去“走”、日日说“转”、时时图“改”,也会虚有其表。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对此,职业新闻人该如何回应、如何动作?

  (作者为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高级编辑)

编辑: 张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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