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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商涉嫌垄断首遭罚700万 招标黑幕浮出水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1月15日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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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日前开出首张巨额垄断罚单。山东两家医药流通企业,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破坏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超过700万元。国家发改委的重罚,也让药企“有意无意”与部分稀缺原材料供应商联手共同抬高药品招标价格等药价黑幕浮出水面。

  目前,人保部负责制定国家医保目录,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药品价格。在医保目录公布新品种时,国家发改委要在各省进行价格调研后出台政府定价。此时,药企就可以列明涨价的原因,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的备案。当国家发改委参考各地招标价格时,定价参考的经常会是被抬高之后的药品价格。

  药企利用当前定价和招标机制的漏洞,虚报成本,“积极”涨价,这在业内人士看来已是药品生产销售行业的一个公开秘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会“有意无意”通过与药品原材料供应商联合抬高出厂价,以争取更大利润空间,而涉及到的原材料多为稀缺药品原料。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两种情况会使药企故意抬高药品出厂价格,一种是原材料代理商在公关上做足了功课,也就是采购时,谁给的回扣多,企业就卖给谁原材料,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但药品价格过高时肯定无法通过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因此企业不会把价格抬得太离谱,如果是普通的感冒药,企业在制定价格时涨价会更加困难重重;另一种情况,则是药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到稀缺原材料,也就是类似于日前遭国家发改委重罚的两家山东企业,它们垄断的就是稀缺原材料,这迫使药企必须在原料被垄断的情况下,以高价购买原材料。这时,药企与原料厂供应商或代理商共同抬高药品出厂价,就可以轻松逃过物价监管部门的“眼睛”。“很多稀缺药品的原材料在销售过程中,普遍存在这种黑幕。”

  曾参与医改政策制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掌握企业的真实生产成本并以此控制暗箱操作的涨价行为,药价虚高问题会得到改善,但药价的监管部门了解众多药品的真实成本,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记者 李子君)

稿源: 北京商报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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