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实际上,这种垄断性经营,看似企业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须厘清的是,诸如复方利血平之类的药品,属于高血压患者的常用药物,也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其垄断与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的行为,无论是对于正常的药品生产和供应秩序,还是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都不啻为严重的伤害。
作为国内首起药企垄断重罚案,某种程度上为目前纷繁芜杂的药品生产中的垄断和变相垄断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从这起药企垄断重罚案出发,希望能给一些药企以当头棒喝,并可以为畸高的药价梳理出一个可供解决的办法与途径。
给予这样的垄断药企以重罚,是要通过政府的监管,及时调整和纠正不正常的竞争。那些依靠垄断、控制性经营的药企,理应从这样的重罚案里读出示范效应,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是所有的药企必须铭记和遵守的。
其二,之所以对这两家药企开出罚单,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其所生产的药品是关系患者生命健康的基本药品,人为抬高药品价格,不仅违背反垄断法,也是对公序良俗的挑衅。
其三,当前一些药品价格畸高,其中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药厂这一环节。某些药企人为地抬高药品价格,然后变相地过渡给医院、药商、销售人员等,其沉重的负担却由患者来承担。这种不健康和畸形的药品加价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变相垄断和事实垄断也脱不了干系。给予垄断药企以重罚,从一定程度上,对药品的价格控制,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文/邓为)
药企垄断重罚案的意义
稿源: 西安晚报 2011-11-15 17:30:30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实际上,这种垄断性经营,看似企业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须厘清的是,诸如复方利血平之类的药品,属于高血压患者的常用药物,也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其垄断与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的行为,无论是对于正常的药品生产和供应秩序,还是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都不啻为严重的伤害。
作为国内首起药企垄断重罚案,某种程度上为目前纷繁芜杂的药品生产中的垄断和变相垄断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从这起药企垄断重罚案出发,希望能给一些药企以当头棒喝,并可以为畸高的药价梳理出一个可供解决的办法与途径。
给予这样的垄断药企以重罚,是要通过政府的监管,及时调整和纠正不正常的竞争。那些依靠垄断、控制性经营的药企,理应从这样的重罚案里读出示范效应,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是所有的药企必须铭记和遵守的。
其二,之所以对这两家药企开出罚单,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其所生产的药品是关系患者生命健康的基本药品,人为抬高药品价格,不仅违背反垄断法,也是对公序良俗的挑衅。
其三,当前一些药品价格畸高,其中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药厂这一环节。某些药企人为地抬高药品价格,然后变相地过渡给医院、药商、销售人员等,其沉重的负担却由患者来承担。这种不健康和畸形的药品加价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变相垄断和事实垄断也脱不了干系。给予垄断药企以重罚,从一定程度上,对药品的价格控制,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文/邓为)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