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民生银行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已分别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500亿元、不超过300亿元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正等待监管部门批复
银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金融债的通知,不仅给小微企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也给各家商业银行带来了机会。
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分别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已经向监管层递交了申请,拟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此外,深发展、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也分别公开表示,已经提交向监管部门提交了申请。这5家银行合计发行扶持小微企业金融债1380亿元。与中小银行股份制银行的积极态度不同的是,大行目前并没有公布相关进展。一位大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行正在认真研究银监会的文件,目前还没有确实的消息。
1380亿申请提交:
小行比大行更积极
兴业银行向本报记者证实,该行已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民生银行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已经向监管部门递交了申请,拟发行500亿元人民币专项小微金融债,用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两行目前都在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
此外,深圳发展银行表示拟于未来三年内发行200亿元人民币(31亿美元)金融债券,补充中长期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债券期限为1年至10年,可在境内和/或境外市场分次发行。
也有消息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拟发行至多300亿元人民币(47.2亿美元)金融债券,债券期限将不低于5年,发行目的也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杭州银行日前也向媒体表示,该行已经向浙江省银监局提交发行专项金融债的申请,如果获得批准,这笔80亿元的金融债将在四季度发行。按照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户均贷款250万元测算,这笔金融债将可满足3200户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大行历史上更多的是做大客户,在负债成本上有优势。虽然这几年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毕竟转型起来比较慢。而中小银行为了盈利,所以更为积极。”民族证券银行分析师张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还有一点重要原因是,大行存贷比比较低,中小银行的存贷比相对较高,获准发行的商业银行在计算存贷比时所享受的政策优惠,会令中小银行更愿意去做。”
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
看得见的“实惠”
银监会在《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指出,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
深发展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陈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十条”明确,获准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微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这项规定对银行有很大的吸引力。
三季报数据显示,招商银行存贷比为76.46%,民生银行为75.54%,超过了75%的监管红线。交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深 发展、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等其余7家银行的存贷比也已经超过70%。
其中,深发展存贷比为73%,浦发银行为72.4%,兴业银行为73.14%。
《通知》还规定,申请发行小企业专项债券的银行应书面承诺,将发行金融债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各级监管机构应在日常监管中对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法人进行动态监测和抽样调查,严格监管发债募集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此次监管部门的政策,把前期的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落在‘地上’。使政策有了具体明确实惠,这样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解除了在存贷比方面的后顾之忧,也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切实的受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但是,是否专款专用,成为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果要杜绝挪作他用现象的发生,恐怕还要再政策的细则上做出规定。”
五银行“抢跑” 申请发行1380亿扶持小微企业金融债
稿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2011-11-08 09:32:27
兴业、民生银行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已分别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500亿元、不超过300亿元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正等待监管部门批复
银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金融债的通知,不仅给小微企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也给各家商业银行带来了机会。
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分别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已经向监管层递交了申请,拟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此外,深发展、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也分别公开表示,已经提交向监管部门提交了申请。这5家银行合计发行扶持小微企业金融债1380亿元。与中小银行股份制银行的积极态度不同的是,大行目前并没有公布相关进展。一位大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行正在认真研究银监会的文件,目前还没有确实的消息。
1380亿申请提交:
小行比大行更积极
兴业银行向本报记者证实,该行已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民生银行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已经向监管部门递交了申请,拟发行500亿元人民币专项小微金融债,用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两行目前都在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
此外,深圳发展银行表示拟于未来三年内发行200亿元人民币(31亿美元)金融债券,补充中长期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债券期限为1年至10年,可在境内和/或境外市场分次发行。
也有消息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拟发行至多300亿元人民币(47.2亿美元)金融债券,债券期限将不低于5年,发行目的也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杭州银行日前也向媒体表示,该行已经向浙江省银监局提交发行专项金融债的申请,如果获得批准,这笔80亿元的金融债将在四季度发行。按照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户均贷款250万元测算,这笔金融债将可满足3200户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大行历史上更多的是做大客户,在负债成本上有优势。虽然这几年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毕竟转型起来比较慢。而中小银行为了盈利,所以更为积极。”民族证券银行分析师张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还有一点重要原因是,大行存贷比比较低,中小银行的存贷比相对较高,获准发行的商业银行在计算存贷比时所享受的政策优惠,会令中小银行更愿意去做。”
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
看得见的“实惠”
银监会在《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指出,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
深发展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陈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十条”明确,获准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微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这项规定对银行有很大的吸引力。
三季报数据显示,招商银行存贷比为76.46%,民生银行为75.54%,超过了75%的监管红线。交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深 发展、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等其余7家银行的存贷比也已经超过70%。
其中,深发展存贷比为73%,浦发银行为72.4%,兴业银行为73.14%。
《通知》还规定,申请发行小企业专项债券的银行应书面承诺,将发行金融债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各级监管机构应在日常监管中对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法人进行动态监测和抽样调查,严格监管发债募集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此次监管部门的政策,把前期的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落在‘地上’。使政策有了具体明确实惠,这样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解除了在存贷比方面的后顾之忧,也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切实的受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但是,是否专款专用,成为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果要杜绝挪作他用现象的发生,恐怕还要再政策的细则上做出规定。”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