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娱乐 | 体育 | 专题 | 宁波新闻 | 宁网播报员 | 第一现场 | 对话
  [加入收藏夹] 新闻热线: 13777110707 QQ报料: 1234567 邮箱 news@cnnb.com.cn
新闻中心专题汇总首页 | 宁波动态 | 国内聚焦 | 国际纵横 | 社会热点 | 文化教育 | 科技财经 | 体坛风云 | 综艺娱乐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黄奕已向霍思燕递律师函 要求删除言论公开致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0月27日 08:20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13777110707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律师函截图

律师函截图

  腾讯娱乐讯 今日黄奕工作室向媒体发布信,称已向霍思燕发出律师函,律师函已由其家人代为签收。

  黄奕工作室表示,霍思燕工作室针对霍思燕日前在微博上发表的对黄奕造成严重名誉损害的不当言论,黄奕已委托律师于昨日下午(10月25日)向霍思燕小姐递出了律师函,要求霍思燕小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微博上所有对黄奕小姐不利的影射和指名的微博内容;并在全国公共性媒体平台发表公开致歉。

  律师函已经于今天上午(10月26日)9点08分由霍思燕小姐家人代为签收。

  对于发出律师函一事,黄奕工作室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表示,通过律师的相关调查、取证,霍思燕小姐的不当言论已对黄奕小姐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因此,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清白,黄奕小姐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因她始终认为艺人与艺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属于个人私隐,过去三年从未将自己、霍思燕小姐与杨溢先生之间的感情故事公开谈论,我们也不认为借个人化媒体平台发布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就是真性情的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受托律师已对于对方所谓的“水军攻击”等说法展开调查,在过去一年没有证据显示霍思燕小姐受到了类似攻击。

  黄奕小姐过去一年专注于工作及慈善事业,从未也绝不会将注意力放在与自己无关的人、事上。

  此外,黄奕小姐本人对此事件态度已在此前声明中表述清楚,亦不愿对霍思燕小姐的感情行为及态度作出评价及回应。

  再次感谢各界传媒朋友的支持及厚爱!

  律师函原文

  霍思燕小姐: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蒋倩华律师及上海市兴业律师事务所赵文霞律师接受黄奕小姐的委托,就你在微博发表有损于黄奕名誉的言论之事宜,特致函如下,本函意见已经黃奕审核同意,代表其本人意思表示:

  你分别于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0月18日及2011年10月19日在微博上发表了三篇微博,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黃奕,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14:21时的微博内容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该微博内容措词恶劣,捏造事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经构成黄奕的名誉和人格的贬损,侵犯其合法权益。你的行为给黄奕的工作及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干扰,且对黄奕小姐的名誉和人格评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黃奕对你的行为非常愤慨并准备采取法律方式保护自己的名誉权。

  本律师认为:在网站等公开场合发表个人言论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但任何言论均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谨于言而慎于行,娱乐圏一些个人恩怨可以进行直接的私人沟通,不能不负责任地故意猜测、评价,肆意贬损他人。经我们审查你公开发布的几条微博,认为你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黄奕的名誉权,应当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向黄奕赔礼道歉。有鉴于此,敬请阁下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履行以下义务:

  1、删除微博上所有对黄奕小姐不利的影射和指名的微博内容;

  2、在微博或其他全国公共性媒体平台发表公开致歉声明。

  如不履行,本律师将接受黄奕小姐委托,采取司法途径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函告!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蒋倩华 律师

  上海市兴业律师事务所

  赵文霞 律师

  2011年10月25日

稿源: 腾讯娱乐  编辑: 郭静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最新专题
中国国际通用航空大会战机坠毁
第五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
文明办网 文明上网
中国船员泰国境内遭劫持杀害
热点排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