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针对当前区域经济出现下行趋势,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增多,资金紧张矛盾突出,金融风险有所抬头的局面,昨天,市政府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召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发布了《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稳定金融市场,营造健康的经济环境。
根据该《意见》,在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支持方面,各银行业机构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全省水平,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加大对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的力度,市财政在原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专项资金基础上,每年再增加2000万元,并作为常态化政策长期执行;鼓励条件允许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同时引入商会及民间资金,建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应急周转资金。
在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和优化金融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在非常时期要主动让利企业,加强自我约束,近期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上浮或少上浮。坚决做到“两不、三禁、两防”,即银行要与企业风险共担,对资金周转一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压贷,不变相提高利率;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挂钩,禁止搭售理财产品,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防止因银行抽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非正常断裂,防止企业挪用贷款用于非实体经济及民间高利放贷。
宁波市拟出台20条“新政”扶持中小微企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0-13 14:00:36
中国宁波网讯 针对当前区域经济出现下行趋势,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增多,资金紧张矛盾突出,金融风险有所抬头的局面,昨天,市政府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召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发布了《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稳定金融市场,营造健康的经济环境。
根据该《意见》,在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支持方面,各银行业机构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全省水平,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加大对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的力度,市财政在原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专项资金基础上,每年再增加2000万元,并作为常态化政策长期执行;鼓励条件允许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同时引入商会及民间资金,建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应急周转资金。
在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和优化金融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在非常时期要主动让利企业,加强自我约束,近期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上浮或少上浮。坚决做到“两不、三禁、两防”,即银行要与企业风险共担,对资金周转一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压贷,不变相提高利率;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挂钩,禁止搭售理财产品,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防止因银行抽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非正常断裂,防止企业挪用贷款用于非实体经济及民间高利放贷。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