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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捐款收支公布 政府救灾民被疑“零成本”
稿源: 羊城晚报  | 2011-09-22 08:34:07

《羊城晚报》9月7日A11版相关报道

《羊城晚报》9月8日A11版相关报道

  政府救助灾民被疑“零成本”

  上海大火捐款收支公布,政府救助和肇事方赔偿用的都是爱心捐赠

  讯 上海报道:“上海大火捐款总计超过4000万,发放到灾民手中的仅仅420万,剩下的捐款哪里去了?”9月19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网公布火灾社会捐款资金使用情况,回应灾民和公众质疑(详见本报昨日A10版报道)。不料,公告发出后,却引来灾民“政府和肇事方事故处理‘零成本’”的议论。

  “肇事赔偿”被纳入社会捐赠

  早在9月7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就曾通报,截至9月5日捐款已发放2834.7万元,这与灾民们自发统计的1200余万元差距较大,从而引起灾民们“灾款发放暗度陈仓”的质疑。而根据本次发布的支出明细信息(详见表二),“社会捐赠”变成“赔偿款”、“救助金”的猜测被坐实。

  据大火灾民王閧回忆,由于大火烧毁了灾民的衣物,所以去年底灾民代表提出,要求火灾事故责任单位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赔付灾民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钱最后的来源也都是慈善捐款。”

  根据公示支出表,“过冬御寒爱心帮扶金”、“春季季节转换购置衣物补贴”、“高温慰问”分别达569万元、195万元和179万元。这让灾民们觉得不可思议,王鬨认为,这本应该是肇事方承担的责任,却动用社会捐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政府救助被疑“零成本”

  情况介绍说此次社会捐赠款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依法合规、专款专用;严格程序、手续完备”的发放原则。发放过程中有严格的签收程序,并注明“爱心捐款”或明示资金来源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

  这一说法引起了火灾灾民的“反弹”。王鬨说,中秋前后灾民们陆续收到了一笔中秋国庆慰问金,“这一次,我看到发放单据有备注,说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而此前,灾民们收到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基本都无法知晓这些钱的出处。

  王閧称此前“只有两笔钱我知道是社会捐赠来的。一笔是去年11月底发放的1万元爱心捐赠款,另一笔是去年春节,武警上海警备区捐赠的60万,给我们每户发了600-800元不等。其他我们都以为是政府救助。”

  备注为“住在胶州路728号在上海11·15特大火灾中幸存的一群人”的网友“团结的728”看到支出表后表达自己的看法,“很多次发出慰问金,都是有政府出面,签收单上根本没有显示款项的来源,现在全部归到了慈善捐款里了”,政府赔偿真可谓是“0成本”!

  代理律师:发钱谁不会?

  作为灾民委托追问善款去向代理律师,袁裕来律师认为,情况介绍暴露出全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混淆发放主体的问题,先前“政府发放的款物,是自己发还是替别人发”并不明确,通过情况介绍发现,“到现在为止所有发放下去的都是社会捐赠款物,政府等于是什么事情都没做过,你发发钱谁不会?现在事情过去10个月了,钱还没有发完,说不过去”。(张文、孙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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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

上海大火捐款收支公布 政府救灾民被疑“零成本”

稿源: 羊城晚报 2011-09-22 0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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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9月8日A11版相关报道

  政府救助灾民被疑“零成本”

  上海大火捐款收支公布,政府救助和肇事方赔偿用的都是爱心捐赠

  讯 上海报道:“上海大火捐款总计超过4000万,发放到灾民手中的仅仅420万,剩下的捐款哪里去了?”9月19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网公布火灾社会捐款资金使用情况,回应灾民和公众质疑(详见本报昨日A10版报道)。不料,公告发出后,却引来灾民“政府和肇事方事故处理‘零成本’”的议论。

  “肇事赔偿”被纳入社会捐赠

  早在9月7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就曾通报,截至9月5日捐款已发放2834.7万元,这与灾民们自发统计的1200余万元差距较大,从而引起灾民们“灾款发放暗度陈仓”的质疑。而根据本次发布的支出明细信息(详见表二),“社会捐赠”变成“赔偿款”、“救助金”的猜测被坐实。

  据大火灾民王閧回忆,由于大火烧毁了灾民的衣物,所以去年底灾民代表提出,要求火灾事故责任单位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赔付灾民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钱最后的来源也都是慈善捐款。”

  根据公示支出表,“过冬御寒爱心帮扶金”、“春季季节转换购置衣物补贴”、“高温慰问”分别达569万元、195万元和179万元。这让灾民们觉得不可思议,王鬨认为,这本应该是肇事方承担的责任,却动用社会捐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政府救助被疑“零成本”

  情况介绍说此次社会捐赠款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依法合规、专款专用;严格程序、手续完备”的发放原则。发放过程中有严格的签收程序,并注明“爱心捐款”或明示资金来源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

  这一说法引起了火灾灾民的“反弹”。王鬨说,中秋前后灾民们陆续收到了一笔中秋国庆慰问金,“这一次,我看到发放单据有备注,说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而此前,灾民们收到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基本都无法知晓这些钱的出处。

  王閧称此前“只有两笔钱我知道是社会捐赠来的。一笔是去年11月底发放的1万元爱心捐赠款,另一笔是去年春节,武警上海警备区捐赠的60万,给我们每户发了600-800元不等。其他我们都以为是政府救助。”

  备注为“住在胶州路728号在上海11·15特大火灾中幸存的一群人”的网友“团结的728”看到支出表后表达自己的看法,“很多次发出慰问金,都是有政府出面,签收单上根本没有显示款项的来源,现在全部归到了慈善捐款里了”,政府赔偿真可谓是“0成本”!

  代理律师:发钱谁不会?

  作为灾民委托追问善款去向代理律师,袁裕来律师认为,情况介绍暴露出全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混淆发放主体的问题,先前“政府发放的款物,是自己发还是替别人发”并不明确,通过情况介绍发现,“到现在为止所有发放下去的都是社会捐赠款物,政府等于是什么事情都没做过,你发发钱谁不会?现在事情过去10个月了,钱还没有发完,说不过去”。(张文、孙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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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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