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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介入侦办误移植艾滋病毒感染者器官事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08月31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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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台北8月30日电 有关台湾大学医院日前发生的院方误将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器官移植给5名病患一事,台北地检署30日表示,今天开始展开侦办,将先发函“卫生署”调阅资料。

  台北地检署证实,经派有医事背景的检察官进行研究后,认定全案涉犯台湾“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1条:施行器官、组织等移植,应事先实施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有关检验。此为公诉罪。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王文德表示,因全案为结果论,所以是否致人感染是关键,若致人感染就触犯法律。若无致人感染,则有行政处罚。但由于病发前会有空窗期,现在应先分案侦办,今天先发函“卫生署”调阅资料,因器捐管制都会通报“卫生署”,检方必须先了解标准作业程序。

  他说,此案已分案给台北医学院医事技术学系毕业的检察官吕俊儒侦办。

  在台湾大学医院日前发生的重大医疗疏失中,台大医院、成大医院各有4名和1名病患被移植感染艾滋病毒器官,这5名患者以及47名参与移植的医护人员都面临着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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