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疑是民航空管局内部人士在微博报料称,8月13日,在上海虹桥机场上空,一架吉祥航空公司航班,在已知后面一架卡塔尔航空公司波音B -777燃油即将耗尽、飞机随时会坠毁情况下,竟然不避让,并谎称自己也油量不足,险些酿成后面卡塔尔B -777机毁人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对此,民航华东局就拒避让处罚吉祥航空并吊销机长执照。
有网民认为,吉祥航空“拒让门”是明显的违规行为。此次民航有关部门对事件处理的及时、透明。但民航管理部门和空管部门都该以此为鉴,全面反思,对当前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治。
空中惊魂
新浪网友“JM SL93”认为,吉祥坚决不避让,并回复“我也没油了”、“还剩4分钟”。而事后的检查却显示,吉祥航空班机的油量还足够飞行一小时!虽然卡航的飞机最终平安落地,但是消息称这一行为“创造了世界百年航空史上的奇迹”。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大家要客观公正地来评价这件事,不然以后你乘飞机心里能踏实吗?无论如何,吉祥机长拒绝让道是不可原谅的犯罪行为,飞机不听从地面指挥,那飞行安全保障就无从谈起,所以这次的性质很严重。
“拒让门”的背后
署名为“土立方”的博文认为,客观的说,无论是逻辑和道理上讲,“拒不避让”发出遇险信号的其它飞机还谎报“4分钟油量”,吉祥航空是“罪加一等”的。那么是什么因素驱使吉航机组如此“嚣张”?有说是机组为了节约成本,为了“节油奖金”。有说是不想再排队,等到降落机会就不让。也有指责关键在飞行员素质。以笔者来看,贪“节油奖金”,图小便宜“不想排队”和“素质问题”这三点都有,都很关键。
还有网民指出,“成本意识”或“节油奖金”的要求本身源于国外航空公司,而且国外航空公司更注重考量机长的维护公司的“成本意识”。但事实证明,国外航空公司并未因此而造成“飞行事故”或“飞行事故征候”,人家的“成本意识”是首先建立在“安全意识”以及遵守和服从空中管制的前置条件下的。那么为什么国内的航空公司一遇到“成本”指标时,所有执行都会乱了套呢?这就值得所有航空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认真反思了。
民航管理现状需反思
网友“云飞剑舞”认为,民航管理部门和空管部门都该以此为鉴,全面反思,对当前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治。经常坐飞机,感觉管理上的问题越来越多,而且各部门各自为政,航空公司、机场、空管之间极不协调。例如,空管非要旅客全部登机并关舱门后才能让飞机排队,导致旅客在机上一坐几个小时。这明显是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合作的结果!这种混乱的管理体制不改,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署名为“杨涛”的博文认为,为防范吉祥航空班机“拒让门”的事件再次发生,避免重大飞行安全事故的出现,有必要对这种严重违反航空规章制度的行为,用刑罚进行制裁。我建议,对于这种不服从调度严重违反航空规章制度,并可能造成重大飞行安全危险的行为,也要认定为犯罪,对于“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后果的,则要提高法定刑,从重处罚。
新浪网友“syning282”指出,我国民航是否有相关规定,在剩下最后30分钟燃油后,从理论上推测该飞机还有多少时间或续航能力为紧急状态?超过规定时间或续航能力谎称燃料用尽申请优先着落的是否属于违章行为?如果有这样的规定,不论哪家航空公司违反此规定,一律根据我国航空法执行!只有这样,对Q R 888航班机组“预测燃油可用时间上存在不足”的非正常现象也就有法可依了。同时,管制员在发布管制指令时必须“以法为准”,严格根据当时的飞行条件确定哪家航空公司进行避让,绝不能掺杂任何观点或“偏心”,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拒绝执行管制指令进行避让确实是一起严重的违章行为,各家航空公司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确保飞行安全。
网民议吉祥航空“拒让门”:民航管理现状需反思
稿源: 经济参考报 2011-08-31 09:10:35
据报道,近日,疑是民航空管局内部人士在微博报料称,8月13日,在上海虹桥机场上空,一架吉祥航空公司航班,在已知后面一架卡塔尔航空公司波音B -777燃油即将耗尽、飞机随时会坠毁情况下,竟然不避让,并谎称自己也油量不足,险些酿成后面卡塔尔B -777机毁人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对此,民航华东局就拒避让处罚吉祥航空并吊销机长执照。
有网民认为,吉祥航空“拒让门”是明显的违规行为。此次民航有关部门对事件处理的及时、透明。但民航管理部门和空管部门都该以此为鉴,全面反思,对当前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治。
空中惊魂
新浪网友“JM SL93”认为,吉祥坚决不避让,并回复“我也没油了”、“还剩4分钟”。而事后的检查却显示,吉祥航空班机的油量还足够飞行一小时!虽然卡航的飞机最终平安落地,但是消息称这一行为“创造了世界百年航空史上的奇迹”。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大家要客观公正地来评价这件事,不然以后你乘飞机心里能踏实吗?无论如何,吉祥机长拒绝让道是不可原谅的犯罪行为,飞机不听从地面指挥,那飞行安全保障就无从谈起,所以这次的性质很严重。
“拒让门”的背后
署名为“土立方”的博文认为,客观的说,无论是逻辑和道理上讲,“拒不避让”发出遇险信号的其它飞机还谎报“4分钟油量”,吉祥航空是“罪加一等”的。那么是什么因素驱使吉航机组如此“嚣张”?有说是机组为了节约成本,为了“节油奖金”。有说是不想再排队,等到降落机会就不让。也有指责关键在飞行员素质。以笔者来看,贪“节油奖金”,图小便宜“不想排队”和“素质问题”这三点都有,都很关键。
还有网民指出,“成本意识”或“节油奖金”的要求本身源于国外航空公司,而且国外航空公司更注重考量机长的维护公司的“成本意识”。但事实证明,国外航空公司并未因此而造成“飞行事故”或“飞行事故征候”,人家的“成本意识”是首先建立在“安全意识”以及遵守和服从空中管制的前置条件下的。那么为什么国内的航空公司一遇到“成本”指标时,所有执行都会乱了套呢?这就值得所有航空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认真反思了。
民航管理现状需反思
网友“云飞剑舞”认为,民航管理部门和空管部门都该以此为鉴,全面反思,对当前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治。经常坐飞机,感觉管理上的问题越来越多,而且各部门各自为政,航空公司、机场、空管之间极不协调。例如,空管非要旅客全部登机并关舱门后才能让飞机排队,导致旅客在机上一坐几个小时。这明显是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合作的结果!这种混乱的管理体制不改,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署名为“杨涛”的博文认为,为防范吉祥航空班机“拒让门”的事件再次发生,避免重大飞行安全事故的出现,有必要对这种严重违反航空规章制度的行为,用刑罚进行制裁。我建议,对于这种不服从调度严重违反航空规章制度,并可能造成重大飞行安全危险的行为,也要认定为犯罪,对于“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后果的,则要提高法定刑,从重处罚。
新浪网友“syning282”指出,我国民航是否有相关规定,在剩下最后30分钟燃油后,从理论上推测该飞机还有多少时间或续航能力为紧急状态?超过规定时间或续航能力谎称燃料用尽申请优先着落的是否属于违章行为?如果有这样的规定,不论哪家航空公司违反此规定,一律根据我国航空法执行!只有这样,对Q R 888航班机组“预测燃油可用时间上存在不足”的非正常现象也就有法可依了。同时,管制员在发布管制指令时必须“以法为准”,严格根据当时的飞行条件确定哪家航空公司进行避让,绝不能掺杂任何观点或“偏心”,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拒绝执行管制指令进行避让确实是一起严重的违章行为,各家航空公司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确保飞行安全。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