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台湾大学附属医院上周发生震惊海内外的严重医疗事故。该院误把一名艾滋病死者的器官移植给病人。香港《大公报》30日发表社论说,台大医院是因相关人员未严格遵守程序而酿祸。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过失,只因医护人员一而再地掉以轻心,才无法避免。“艾滋器官”风波重创台大医院的百年招牌,但愿台大医院能痛定思痛,找出问题根源,重振雄风。两岸三地的同行也应引以为诫,勿重蹈台大医院的覆辙。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大学附属医院(台大医院)上周发生震惊海内外的严重医疗事故。该院误把一名艾滋病死者的器官移植给病人,令器官接受者还未尝到重生的喜悦滋味,就又陷入另一种绝症的恐慌中。据医界专家表示,接受艾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被感染的机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医院本是救命圣地,此事让人遗憾。
岛内各界要求究责的声音此起彼伏。不可否认,如此骇人听闻的医疗事故确实要有人承担责任,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应尽快检讨发生过失的原因,否则相关人员下台了,但诱发过失和错误的漏洞“逍遥法外”,再多的人辞职也无助于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台大医院这次栽在器官移植手术上,可谓“老猫烧须”。它成立至今已有110多年的历史,堪称“百年老院”,是台湾数一数二的龙头医院,擅长器官移植、医治鼻咽癌和肝炎等,成功进行了多项领先亚洲或世界的手术。例如在1996年,成功进行植入人工心脏的换心手术,创亚洲首例;1998年进行世界首例的急冻心脏手术;同年亚洲第一次两度换肺手术亦成功。
台大医院的医疗水平在世界上久负盛名,而导致这次医疗事故则非技术因素,当中有巧合成份,也有人为失误。事件源于一名艾滋病男患者本月24日坠楼身亡,其母亲在不知道儿子患病的情况下,主动联络台大医院器官移植团队,表明愿意捐出亡子的器官,没想到好心办坏事。不过,事故的负责者并非这位“糊涂母亲”,因为移植器官前还有几道关卡要过。首先,医院必须确定捐赠者是否罹患B肝、C肝或艾滋病等传染病,只要有其一,便不可捐出器官。台大医院的检验人员也按规定检验了坠楼男子的血液,结果呈阳性,即不符捐赠要求。当检验人员打电话告知移植团队时,双方却发生“理解错误”:把Reactive(阳性)当成Non-reactive(阴性)。按惯例,为了争取时效,检验人员在得知检验结果后会第一时间以口头方式作通知,但随即会附上书面报告。而移植团队在手术前也应以书面报告作最后确认。在这次的事故中,检验人员是否有提交书面报告?移植团队有否再作确认?当中不无疑问。
美国今年及4年前也发生过“艾滋器官”的医疗事件,其肇因类似,医院都按规定检验了捐赠者的血液,但均未验出艾滋病毒。相关医院诊定,捐赠者在接受体检后才染上艾滋病毒,而一般身体在感染艾滋病后,22天才能产生医疗仪器验得出的病毒。可见,美国的“艾滋器官”事件与技术因素有很大关系,非人力能在短时间解决,所以大概只能称“意外”,但台大医院是因相关人员未严格遵守程序而酿祸。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过失,只因医护人员一而再地掉以轻心,才无法避免。
岛内正以医疗观光招徕四方游客,“艾滋器官”风波不仅重创台大医院的百年招牌,对台湾的医疗观光产业短期内也将有一定影响。但愿台大医院能痛定思痛,找出问题根源,重振雄风。两岸三地的同行也应引以为诫,勿重蹈台大医院的覆辙。
港媒:过失酿祸 台大医院掀"艾滋器官"风波
稿源: 中国新闻网 2011-08-31 08:32:26
中新网8月30日电 台湾大学附属医院上周发生震惊海内外的严重医疗事故。该院误把一名艾滋病死者的器官移植给病人。香港《大公报》30日发表社论说,台大医院是因相关人员未严格遵守程序而酿祸。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过失,只因医护人员一而再地掉以轻心,才无法避免。“艾滋器官”风波重创台大医院的百年招牌,但愿台大医院能痛定思痛,找出问题根源,重振雄风。两岸三地的同行也应引以为诫,勿重蹈台大医院的覆辙。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大学附属医院(台大医院)上周发生震惊海内外的严重医疗事故。该院误把一名艾滋病死者的器官移植给病人,令器官接受者还未尝到重生的喜悦滋味,就又陷入另一种绝症的恐慌中。据医界专家表示,接受艾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被感染的机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医院本是救命圣地,此事让人遗憾。
岛内各界要求究责的声音此起彼伏。不可否认,如此骇人听闻的医疗事故确实要有人承担责任,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应尽快检讨发生过失的原因,否则相关人员下台了,但诱发过失和错误的漏洞“逍遥法外”,再多的人辞职也无助于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台大医院这次栽在器官移植手术上,可谓“老猫烧须”。它成立至今已有110多年的历史,堪称“百年老院”,是台湾数一数二的龙头医院,擅长器官移植、医治鼻咽癌和肝炎等,成功进行了多项领先亚洲或世界的手术。例如在1996年,成功进行植入人工心脏的换心手术,创亚洲首例;1998年进行世界首例的急冻心脏手术;同年亚洲第一次两度换肺手术亦成功。
台大医院的医疗水平在世界上久负盛名,而导致这次医疗事故则非技术因素,当中有巧合成份,也有人为失误。事件源于一名艾滋病男患者本月24日坠楼身亡,其母亲在不知道儿子患病的情况下,主动联络台大医院器官移植团队,表明愿意捐出亡子的器官,没想到好心办坏事。不过,事故的负责者并非这位“糊涂母亲”,因为移植器官前还有几道关卡要过。首先,医院必须确定捐赠者是否罹患B肝、C肝或艾滋病等传染病,只要有其一,便不可捐出器官。台大医院的检验人员也按规定检验了坠楼男子的血液,结果呈阳性,即不符捐赠要求。当检验人员打电话告知移植团队时,双方却发生“理解错误”:把Reactive(阳性)当成Non-reactive(阴性)。按惯例,为了争取时效,检验人员在得知检验结果后会第一时间以口头方式作通知,但随即会附上书面报告。而移植团队在手术前也应以书面报告作最后确认。在这次的事故中,检验人员是否有提交书面报告?移植团队有否再作确认?当中不无疑问。
美国今年及4年前也发生过“艾滋器官”的医疗事件,其肇因类似,医院都按规定检验了捐赠者的血液,但均未验出艾滋病毒。相关医院诊定,捐赠者在接受体检后才染上艾滋病毒,而一般身体在感染艾滋病后,22天才能产生医疗仪器验得出的病毒。可见,美国的“艾滋器官”事件与技术因素有很大关系,非人力能在短时间解决,所以大概只能称“意外”,但台大医院是因相关人员未严格遵守程序而酿祸。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过失,只因医护人员一而再地掉以轻心,才无法避免。
岛内正以医疗观光招徕四方游客,“艾滋器官”风波不仅重创台大医院的百年招牌,对台湾的医疗观光产业短期内也将有一定影响。但愿台大医院能痛定思痛,找出问题根源,重振雄风。两岸三地的同行也应引以为诫,勿重蹈台大医院的覆辙。
编辑: 陈燕